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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江苏将全面实施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邵生余   2017-12-28 19:59:00

  中国江苏网12月28日讯 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保税监管作业中心和参数管理中心今天启动运行。2018年1月1日起,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将在全省推开实施。

  江苏省是加工贸易大省,加工贸易产业配套体系完整,市场竞争力较强,对开放型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工贸易传统竞争优势逐步弱化,转方式、调结构要求迫切。2016年12月28日,南京海关启动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区域集中作业模式”改革,将分布在省内35个业务现场分散办理的加工贸易业务,改由互联网上通过3个集中作业中心集约化审核办理,初步实现加工贸易海关执法作业的无纸化、集约化、智能化,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南京海关通过“区域集中作业模式”办理手册设立(变更)4万余票,设立金额776.38亿美元,核销2371本;账册设立59票。

  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南京海关将“区域集中作业模式”进一步升级为“关区集中作业模式”,整合原来3个集中作业中心,设立关区1个作业中心和1个参数管理中心。整合后,作业中心通过信息化系统平台集中办理全省35个业务现场的手(账)册设立(变更)和核销业务,参数管理中心负责参数加载和专项监控等工作。各业务现场主要负责办理本现场的验证监管、担保金征退、单证签发等业务以及业务咨询、政策宣讲等其他需现场办理的事项。

  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胡文杰说,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改革始终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要求,突出“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思路。与原“区域集中作业模式”模式相比,“关区集中作业模式”下企业办理业务流程无明显变化,业务审核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更高,执法更加规范统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集中监管力量、统一执法标准。同时,采取智能化审核的方式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发挥参数智能化管理作用,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逻辑检控和数据校验,减少企业录入错误,规范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提升了海关审核效率,缩短了企业办事时间。

  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的改革试点,已给江苏省加工贸易企业带来红利:一是省时,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总时长缩短一半以上,设立、变更时间从3-4个工作日缩短到0.5-1.5个工作日。二是省事,业务环节从7个减少到3个,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企业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即时查询到业务办理状态、退单原因等信息。同时,海关的专业化集中审核,也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三是省钱,无纸化录入减少了单证、交通和代理的费用。据某服装企业反映,按照2016年120本手册的业务量计算,平均每本手册减少代理和录入费用250元,仅手册设立环节就节约成本3万余元。

  加工贸易是江苏开放型经济的优势和特色所在,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业务量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居于全国首位。1-11月,江苏省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14990.7亿元,占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1.2%。今年9月,南京海关制定了支持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措施,深化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改革也是其中之一,省内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的推进,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江苏省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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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关区加工贸易业务量居全国首位,区外手(账)册业务由35个业务现场承担,业务点多面广、手续办理繁琐、人力资源紧缺等问题较为突出,传统的业务架构、作业模式和信息化系统,难以适应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贸易便利化的发展要求。为落实国务院和海关总署“管简减便”的改革要求,通过创新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我关提出了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的改革设想。改革的目标是构建起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以集约化作业为手段、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中后期稽核为保障的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改革。

  2015年10月29日总署批复同意开展改革试点后,我关就着手推进相关工作。2015年11月,在关区部分海关开展隶属海关区域集中作业模式试点;2016年12月28日,设立金陵、苏州、南通3个集中作业中心,2017年1月1日,实施“区域集中作业模式”;2017月12月28日,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保税监管作业中心启动运行,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保税监管集中作业模式。

  通讯员 高俊 记者 邵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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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