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情况徐通扬部分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
中国江苏网12月9日讯 (记者 吴琼) 记者8日从省环保厅获悉,7月6日至8月6日,省第一、二、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徐州、南通和扬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分别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2月7日、8日,省第一、二、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徐州、南通和扬州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徐州、南通和扬州3市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一批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措施,强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深入开展“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探索生态环保机制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环保压力层层衰减,一些行业、区域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等问题。
徐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不到位情况。去年,徐州市对各县(市、区)考核中,生态环境考核指标仅占2分,环保考核“指挥棒”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徐州市“水十条”与省“水十条”相比有7处降低工作标准。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前两年大气环境质量全省垫底,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不升反降,PM2.5、PM10、臭氧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5.5%、6%、2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下降20.1%。三是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大洞山森林自然保护区、铜山圣人窝森林自然保护区、泉山森林自然保护区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非法采石严重,全市共有废弃露采矿山452个,仅35个完成环境治理任务。四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仍需加大。省考断面奎河欣欣路桥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城镇雨污管网建设不配套,徐州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网644公里,实际完成63公里,完成率不到10%。五是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徐州市4家化工园区均未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滞后,产废单位焚烧飞灰、残渣等大量危险废物胀库,2013年以来全市发现非法处置危废等违法行为超过30起。
南通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不到位情况。印染、铸造、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及装备淘汰不力,如皋等5个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未到位,近两年煤炭消耗总量突破省下达指标。二是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去年,省“水十条”考核中,南通市排名倒数第一,31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中,有5个未达考核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仅完成30%。全市4个主要水源地与化工园区、危化品码头等犬牙交错,环境风险突出。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乡镇污水处理厂工艺简单,配套管网建设严重不足,未形成有效的运维管理机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不足,去年全市需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约7.5万吨,处置能力仅有5.82万吨,缺口1.68万吨。四是部分行业环境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抽查的20家钢丝绳企业均不符合整治要求,多家企业存在废气、废水直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周边水体多为劣Ⅴ类。印染行业总体规模小,分布散,耗水量大,排污量大,违法行为多。
扬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扬州市沿江发展总体规划》划定13.04公里生态岸线,仅占岸线总长的17%。环境司法联动机制不畅,去年全市环境污染犯罪立案数全省倒数第二,53件非诉环境行政案件未执行到位。二是区域水环境保护存在短板。全市有45个设施违法违规占用长江岸线28.8公里,占实际使用岸线的62%。重要湖泊养殖密度高、污染负荷重,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养殖面积分别占湖泊面积的70%、67%、24%。扬州市区控源截污不到位,每年约1500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劣Ⅴ类河流断面数量逐年递增。三是重点行业环境治理有待加强。扬州市共有化工生产企业601家,入园的仅25家,有68家化工企业位于生态敏感区内。扬州市共有罗氏沼虾养殖面积16.85万亩,大量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四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仪征市长江滨江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工作推进迟缓,一级保护区内仪化公司码头、二级保护区内紫金山船厂至今未关闭搬迁。扬州市存在5处纳污坑塘,总面积4.5万平方米,积存废水约14.7万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扬州市每日产生生活垃圾3490吨,处置能力仅2440吨,缺口较大。
督察强调,三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按程序移交三市市委、市政府,由三市组织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督察期间,徐州、南通和扬州3市积极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按照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1587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436件、限期整改307件、停产整改237件,关闭取缔93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08件、共处罚款2490万元,查封扣押37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件、行政拘留2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件、刑事拘留4人,约谈164人,问责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