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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再挤药价水分

“零差价”后药品价格还能降?可以!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石小磊   2017-12-06 08:52:00

  中国江苏网12月6日讯(记者 石小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零差价”后,药价还能再降不?这个可以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在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全面推行“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给虚高的药品价格再挤挤水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给药价让出进一步降价的空间。

  记者了解到,“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

  意见明确,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作出执行“两票制”的承诺,按要求遴选药品流通企业。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和销售凭证,做到票、货、账相符。推动药品购销票据规范化、电子化,在集中采购中将提高医疗机构参与度,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扩大量的优势,降低药品价格。

  意见还提出,将支持互联网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并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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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仲惠(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