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树立“尊严感”
中国江苏网12月1日讯 “芳华刹那,精神永恒;民意暖暖,口碑巍然。”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以“背石上山”的精神,把群众装在自己心里,把脚步印在田间地头,把生命留在工作一线,将最璀璨的光华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廖俊波身上彰显的,是一名铮铮男儿的百姓情怀,一名县委书记的使命担当,更是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尊严。
尊严感是中国人普遍的精神向往和价值追求。苏东坡漂泊岭海不改豁达本色,于成龙位极人臣仍为廉吏第一,士大夫的尊严感支撑他们坚守道德理想和高尚人格。革命年代,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捍卫着民族和生命的尊严。今天,焦裕禄、孔繁森、沈浩等一大批好干部坚定抱负、呕心沥血、两袖清风,屹立起一座座精神丰碑和品格高地。
十八大以来,一批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干部严重损害了党的声誉和人民利益,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少数群众因此片面误解党员干部,少部分党员干部深感缺乏职业尊严感,工作热情和干事动力有所减退。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发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号召。事业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员干部更应牢固树立职业“尊严感”,带头干事创业、主动担当作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心正则身正,心明则行笃。”党员干部尊严感的内生动力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纯粹的共产主义信仰,只有坚持正确的思想道路和事业航向,才能在世俗洪流和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守本真自我、经受住严格考验。身为党员干部,应时刻铭记“党员姓党”,不忘初心、不改初衷,以紧跟党走的信念、舍我其谁的锐气、时不我待的激情,从内心深处增强肩负党的事业的光荣感和自豪感,珍惜工作岗位带来的尊严感和荣誉感,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
群众拥护是对干部最大的褒奖,群众认可是党员干部尊严感的源泉。只有摒弃私欲名利,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才能赢取群众满意;只有发扬真干敢干之风,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涉险滩、破坚冰、攻堡垒,才能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反之,“只唯上不顾下”,工作“图形式走过场”,不仅损害群众根本利益,也直接影响干部威信和政府公信力。“山自重,不失之威峻;海自重,不失之雄浑;人自重,不失之尊严。”党员干部唯有自尊,才能被群众看重,这就提醒我们“一日三省吾身”,以先锋模范的责任担当维护集体尊严。
“尊严感”的树立,也离不开社会的肥沃土壤,需要我们共同打造“尊严感”的“众创空间”。要选树一批扛得起旗帜、立得起标杆、经得起检验的先进典型,及时传播党员干部“好声音”,讲好心系百姓“好故事”,让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干有典范。要突出组织关怀,健全党内关怀激励机制,关爱党员干部生活困难和精神健康。自媒体时代,还要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善当“意见领袖”,主动回应群众质疑和舆论“围观”,及时释疑解惑、厘清是非、激浊扬清,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俗话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党员干部只有永葆“尊严感”,方能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集聚推动发展正能量,谱画干群齐力“同心圆”。也正如廖俊波同事朋友对他的评价:他浑身阳光,清澈透亮,满满的都是正能量。这,需要我们共勉。
曾 鹏(作者为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