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创新招投标“三清示范区”建设
中国江苏网11月30日讯 在廉政风险较大的招投标领域,海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创新推进 “三清示范区”建设,有力推动政府性投资工程和项目建设招投标规范健康发展。去年,海安率先通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今年6月,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标准化,列入国家标准委公布的第四批103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交易全进场,扎紧廉洁招投标“口袋”
科学整合平台,克服“多头管理”。海安将由各部门分散开展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集中,组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管办分离,县公管办对交易活动统一集中监管,各职能部门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市场服务职能,严格按规则和程序组织交易活动,有效厘清监管职责、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效益最大化。
拓展交易范围,解决“边缘失控”。将农村产权交易和非基本药品采购纳入集中交易范围。同时,还将政府购买服务扩展至残疾人康复、精神病防治、白内障复明等边缘化项目,实现使用财政资金和集体资金项目交易全进场。目前,共进场交易项目近1万宗,累计交易金额超过544亿元,节约资金超过76亿元,资金增值近两亿元,有效降低政府招标采购成本,平均下浮率工程建设达14.70%、政府采购14.03%。
指导镇村交易,预防“小微腐败”。出台《海安县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区镇交易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区镇财政所、审计所派员驻点办公,区镇纪委加强监管,确保镇村小额、零散集体资金交易项目规范管理。去年,区镇累计交易1775宗,预算2.36亿元,成交金额1.88亿元,节约资金约4795.59万元,节约率20.33%。
监督无死角,把好廉洁招投标“关口”
校准“探测仪”,遏制“主体违规”。依托县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建成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构建“制度+科技+人员”三维监管模式,实时抓取交易业务、开评标、投标人管理等系统数据,针对招标方式异常、公示时间过短、评委组成及抽取、评分偏离过大、中标金额与合同价不一致等问题,设置31个监察规则,实时比对,网上红黄灯预报警。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及时发起网上督办,强化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通过网上监察,精准发现并解决问题320个。
念好“紧箍咒”,整治围标串标。实行评委电脑随机抽取制度,增设门禁和实时音视频监控系统,促进评标过程规范化、透明化。运用大数据智能研判,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等相关信息比对分析,通过共同参与率、中标率等异常数据,发现疑似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跟踪监管。已先后发现疑似串标投标单位117家,暂扣投标保证金3700多万元。去年以来,围标串标现象大幅减少。
擦亮“千里眼”,严查违规失信。创新标后监管方式,推行“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监管模式,出台《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办法》等文件,建立职能部门标后管理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标后监管。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对施工单位“五大员”和监理人员的出勤、施工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等,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定期检查、“飞行”检查和专题检查活动相结合,季度督查和考核相结合,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平台。
架设“高压线”,防范监督宽松。海安县公管办会同县纪委等单位,对监督中发现涉及中标人围标、串标、违约等问题的,由县公管办对其采取约谈、扣减保证金、列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去年以来,累计约谈责任单位34个,12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暂停6名专家的评审资格。涉及党员干部的,由县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依纪依规查处。
管理标准化,织密廉洁招投标“防线”
制定标准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适用基础、
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大板块,从体制机制建设、交易范围、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交易流程和服务、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监督和信息公开等方面,修订和完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195项标准,确保“事事有标准、处处有流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从“制度管理”向“标准管理”的重大转变。
严格标准管理,提升工作效能。通过健全考核奖惩、督查推进、改进完善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交易全程标准化管理,促进服务质量目标化、方法规范化、过程程序化。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依法压减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环节20个、政府采购环节10个,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将标准管理推进延伸至区镇分中心,有效控制基层交易市场人为干预、私自“转分包”等问题,从严规范交易行为。
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控风险。深入排查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点86个,修订防控措施125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构建风险明确、管控精准、纠偏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卢锋 储开峰 秦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