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前十月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327件 涉案金额6.4亿余元
中国江苏网11月29日讯今年1至10月,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327件,涉案标的达6.4亿余元;受理各类民行诉讼监督案件4740件(不包括复查案件),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中,提出抗诉88件,抗诉案件改变率为90%……
11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交汇点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足法律监督各项职能,抓好诉讼监督主业,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740件(不包括复查案件)。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中,提出抗诉88件,抗诉案件改变率高达9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2件,法院已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7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948件;终结审查197件。
在民行诉讼执行监督中,检察机关共发出执行检察建议844件,法院已采纳550件。在审判人员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中,发出检察建议378件,法院已采纳234件,移送可能涉嫌犯罪线索1件。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7件,涉案标的达6.4亿余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6月公益诉讼试点期间,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民行诉前程序案件247件,提起民行公益诉讼34件。自7月份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新立案341件,其中已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6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截至10月底)。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5010余亩;保护被污染土壤83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8010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5880余吨;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3.24亿余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5亿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1.56亿余元,有效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为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经过前期调研和准备,省检察院将采用“3+2”的模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进行公开,“3”即对全省民行条线重要工作、办案情况分析、个案办理等三方面的信息予以重点公开;“2”即除传统的发送文书、普通平面媒体之外,通过网络及短信平台两种新的方式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据悉,公开内容既包括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条线开展的各类专项监督活动、调研活动、司法服务活动等职责履行情况以及队伍建设情况等重要工作信息,也包括有较大社会影响、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或者涉及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弱势群体私益的支持起诉案件、虚假诉讼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检察机关将在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及相应法律文书。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纪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