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6日讯 (特约记者 王志高)10月13日,我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邵建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侍鹏,省法院副院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李玉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杨其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惩戒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必须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正确改革方向,谋划、实施好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确保改革不走偏、不变样。要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依法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惩戒委员会只有严格程序、统一标准,才能让当事法官、检察官信服,才能确保惩戒工作的公平公正。要注意坚持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惩戒办法,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会议通报了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组建情况,审议了《江苏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江苏省法官惩戒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江苏省检察官惩戒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