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态河湖行动有了三年计划
中国江苏网10月14日讯(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彦)无论是早几年的河塘整治还是之后的乡村环境治理,再到如今的河湖行动三年计划,可以说在保护河湖环境方面,江苏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昨天下午,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面推进实施《江苏省生态河湖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实现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8成以上达标。
我省临江滨海,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域面积占到全省土地面积16.9%,位居全国各省之首;乡级以上河道2万多条,长江淮河等流域性河道32条,列入省骨干河道名目的河道727条,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137个,在册水库901座。另一方面,作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大江大湖大海的省份,我省地处长江和淮河流域下游,10.72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要承受上游200万平方公里的洪水下泄,汛期80%面积位于洪水位以下,素有“洪水走廊”之称。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68年以来,我省有60年发生水旱灾害,其中洪涝灾害25年、干旱灾害14年、旱涝交错21年,正常年景仅8年。
与此同时,江苏还要承接上游排放造成的污染,加之境内地势低平,河湖水网密布,水动力不足,一些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超过河湖纳污能力,全省超过三分之一的河湖水体收到不同程度污染。一些河湖遭到过度开发利用,河湖生态退化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突出。
根据《计划》要求,我省将在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倒乱排,恢复水域面积100万平方公里,保证城市水域面积率不下降。同时,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实现82%以上,基本消除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流域防洪50—100年一遇的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