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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9-29 09:19:00

  本报讯(通讯员 宁纪宣 记者 毛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近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高淳区淳溪街道杨家社区村委主任兼会计杨胜等人因工作失职失责致使扶贫数据不实不准问题。2017年1月,淳溪街道扶贫办组织各村(社区)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有关工作。杨胜及杨家社区党支部书记杨学进、淳溪街道扶贫办副主任邢新生在相关工作中指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杨家社区32户低收入农户的脱贫数据不符合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杨胜、杨学进、邢新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溧水区和凤镇双牌石村原党总支书记刘宗禄等人违规安排亲属参保问题。2011年,刘宗禄违反征地进保政策,安排和凤镇双牌石村会计李新建违规为其亲属开具户口接收证明,并通过和凤派出所民警陈江平违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经双牌石村原主任许明生审核上报,刘宗禄亲属违规进保。又经调查发现,和凤镇孙家巷村原党总支书记黄新年、孙家巷村会计甘春年、张家村会计诸培新等人均采取类似方法,违规将亲属户口迁入双牌石村,享受征地进保政策。刘宗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新年、甘春年、诸培新、许明生、李新建等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江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原六合区葛塘街道接待寺社区副主任史春华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09年8月,史春华在葛塘街道接待寺社区从事低保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公婆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户籍信息、审批表及相关附件等方式,为其公婆申请了农村低保,骗取低保金。史春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宁区淳化街道双岗社区原副主任朱全违规为其亲属办理孤儿保障金问题。2010年5月,朱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亲属李某某申报《儿童福利证》,并于2011年6月起领取孤儿保障金。2013年9月,朱全得知李某某已不符合“孤儿”条件后,未及时向淳化街道民政办申请停发该保障金,导致李某某在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期间,继续违规领取孤儿保障金。朱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涉案人员虽然都是基层党员干部,却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有的以权谋私,有的虚报冒领,有的优亲厚友,还有的失职失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相关人员被严肃处理,显示了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纪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级抓一级,把压力传导到区、镇街、村(社区),把责任压到基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快查严处。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扶贫领域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使用,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要加大问责力度,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工作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标签:扶贫;领域;纪委;4起;典型;案例;淳溪;双牌;违规;石村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