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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适用反恐法行政处罚寄递企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20 08:38:00

  中国江苏网9月20日讯(记者 李海明)记者9月19日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已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违法经营的8家寄递企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计123.8万元;对涉嫌非法邮寄枪支弹药的1名快递点承包人依法刑事拘留。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公安、邮政管理部门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监管机制,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以执法促规范、以监管促安全,有力推进了实名登记、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在江苏的贯彻执行。

  我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法规定,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同时,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这既是安全标准,更是法律底线,不容触犯。

  省公安、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十九大寄递安保以及全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执行反恐法,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和执法查处力度,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全力打造江苏寄递平安品牌。

标签:寄递;恐法;江苏;企业;行政;处罚;安全;执法;李海明;制度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