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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面放开&增加薪酬,江苏养老服务业利好新政来了!

来源:交汇点   作者:李爽   2017-09-07 19:40:00

  交汇点讯今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民政部对全国各省(区、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江苏综合排名第一。尽管如此,面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江苏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在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不突出、医养融合不够深入等短板。

  为解决这些养老产业发展问题,江苏出台了《关于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值得关注的是,其中关于解决制约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的相关内容,江苏走在全国前列,对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提出了突破性举措。

  举办人可从收支结余中提取奖励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迎来重大利好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说,《实施意见》共有六方面内容,主要围绕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主线,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细化了17项具体任务。《实施意见》在《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基础上,对解决制约江苏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提出了突破性举措。

  在解决制约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促进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连锁经营的具体举措,允许其在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同时,明确规定民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可以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人,出资人产(股)权份额在投资满5年后可以转让、继承、赠与。

  此外,《实施意见》还表示要优化养老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明确要求各部门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受理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这些举措以前都是没有的,江苏走在全国前列提出了突破性举措。这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来说是重大利好,可想今后这样的社会组织力量将呈井喷式发展。”侯学元说。

  拓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交汇点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扶持现有金融机构业务向老龄金融领域延伸,引入部分外资金融机构开展老龄金融服务;发挥保险业的风险和资金管理优势,更好地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非公益资产发放抵(质)押贷款。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侯学元表示,这些措施,对于更好地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融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在养老机构定价机制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于民办盈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民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对于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可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政府与其签订的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改革定价机制,有利于激发不同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侯学元说。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

  进一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偏低一直是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此次《实施意见》针对影响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人员待遇问题,要求进一步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地位。

  比如,实施一次性入职奖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护理员(非事业编制)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将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人员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和城市积分、准入落户政策范围等。

  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社会力量成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

  养老服务业成为江苏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侯学元表示,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强调要切实强化养老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深化对标监管和宣传引导,这对于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业发展活力,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每个设区市只要培育两家以上品牌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一家能连锁5家以上养老机构,一家能连锁10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市)至少培育两家以上品牌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一家能连锁3家以上养老机构,一家能连锁5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到2020年,江苏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监管到位、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

  同时,养老服务对外交流更加深入,利用外资发展养老服务业质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业规模和产值不断扩大,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养老服务业成为江苏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交汇点记者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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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