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首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 约谈学校主要领导132人
盐城响水交警查扣集中接送学生的电动三轮车。
交汇点讯 9月4日是江苏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集中整治的首个统一行动日。当天,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有关情况。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开学前夕,江苏交警已联合当地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和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清查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资格,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车秩序整治,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使用拖拉机、货车等非载客车辆以及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拼车接送多名学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无校车标牌、驾驶人无驾驶校车资质等“黑校车”行为。
盐城响水交警查扣集中接送学生的电动三轮车。
9月4日当天,江苏共出动警力10246人次,设置护学岗、执勤点5741处,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劝导活动,共检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6761辆次,检查中发现,农村地区存在部分家长使用安全性能较差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多名学生现象,交警部门共查获此类违法264起,对违法车辆一律予以暂扣处理,并通报学校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学校及学生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通告》150万余份。同时,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63个督导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情况开展暗访检查,约谈学校主要领导132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发出布五条提示:
一、驾驶校车要严格按照审核线路行驶,严禁超员、超速,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业务。
二、严禁使用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三、学生集中上下学应选择乘坐有正规标识的校车,拒绝黑校车、超员车,落座后要系好安全带。
四、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举报电话96122。
通讯员苏交轩 交汇点记者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