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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公布减轻企业负担17条意见 三度减负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2017-08-29 06:46:00
8月2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意见》就完善营改增税收政策、规范中介和协会收费、减少省级涉企收费、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力度、加大引才奖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17条政策措施,牵涉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人社厅等20多个责任部门。“从1998年开始到今年6月底,江苏已经累计为企业减负达到1810亿元,预计到今年底将达到2310

  中国江苏网8月29日讯  8月2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意见》就完善营改增税收政策、规范中介和协会收费、减少省级涉企收费、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力度、加大引才奖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17条政策措施,牵涉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人社厅等20多个责任部门。

  “从1998年开始到今年6月底,江苏已经累计为企业减负达到1810亿元,预计到今年底将达到2310亿元。这也是江苏第三次出台降成本政策,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说。

  “减负”提速,助力实体经济“轻装前行”

  记者了解到, 去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今年8月14日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短短一年半时间内,共计推出52条“减负”新政。

  两轮降成本意见成效“立竿见影”。去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7万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利润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利润均居全国第一。全省直接降低企业成本1070亿元。

  今年以来,我省继续加速“减负”——通过精准落实国家政策,停止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下调工业企业电价等直击降本顽疾。上半年,全省直接降低企业成本590亿元以上。

  据介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新变化,需要更大力度释放降本减负政策红利。前两轮降成本意见实施以来,企业普遍反映发展环境有明显改善,但在营改增、中介和协会收费、政府性基金、五险一金、电价、企业职工培训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企业的获得感并不很强, 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助力实体经济“轻装前行”。

  严立规矩,中介协会告别乱收费

  一家化工公司准备上马一个100多万元的项目,被当地安监部门要求去一家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收费要20多万元。企业去有关部门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评定安全等级居然是看交钱多少,5万元一级达标,3万元二级达标……今后,像这样奇葩的中介、协会乱收费现象,随着《意见》的出台将得到有效缓解。

  以问题为导向,是此次《意见》的显著特点。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营改增后税收不降反增、中介服务收费名目较多价格较高等“痛点”,《意见》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针对当前由于市场竞争不充分,而造成的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收费名目较多、价格普遍偏高的现象,以及部分省级以上协会仍然存在的要求企业提供赞助、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情况,《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范围和治理重点,即以治理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从费用入手抓住了降本关键。”相关人士分析,《意见》通过进一步严立规矩,几乎堵住了所有“任性”收费出口,让“红顶中介”收费更为规范。比如按照“谁主张谁付费和谁收益谁付费”原则,《意见》明确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并由审批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并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徐洪林介绍,截至去年底,全省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114项,其中国家层面86项,省级层面只剩20余项。

  省物价局副局长祝井贵说,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去年全省梳理出120个涉企乱收费问题,组织18个部门全面检查。此次《意见》中同样指出,严禁各地各部门出台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文件,凡已出台的要自行纠正,就是为了“挖掉‘病根’,防止乱收费沉渣再起”。

  接住政策“红包”,瞄准转型创新

  那么,如何通过减负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呢?

  “由于部分行业因为进项抵扣不足,‘营改增’后上缴税收不降反增。”省经信委副主任高清介绍说,《意见》就此提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企业,继续按简易方式缴纳增值税。他表示,降低用人成本、用电成本、融资成本……《意见》中,类似的降本“红包”比比皆是,但能否接得住这份政策“红包”,考验的则是企业的能力和格局。

  记者此前的采访中了解到,在“引智”本就没有先天优势的苏北,有些企业反映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比例高导致实际收入低,而地方政府愿意给予奖补但苦于没有政策依据。依据江苏人才新政26条相应条款,《意见》提出加大引才奖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王志忠指出,出台《意见》的最终目的,是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企业来说,自身发展差别较大,但在改革大潮中,必须找到自己的出路。一心指着‘让利让税’终究没有未来,必须瞄准‘创新’,才能立于改革发展的潮头。”

  “我们作为民企,更要强调创新。”第一时间看了《意见》,镇江船厂董事长郭琰拍手叫好。他介绍,企业目前拥有100多项专利,研发投入占到3%,“只有通过自我创新,才能让政策红利发挥最大效应。”

  本报记者 付 奇

标签:企业;收费;意见;政策;中介;成本;红利;部门;改增;服务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