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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启动 江苏7县(市、区)入选国家试点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作者:黄 伟 许文韬   2017-08-27 07:00:00

  中国江苏网8月27日讯 25日,省政府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同步出台《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滨湖区、徐州市新沂市、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市如皋市、宿迁市沭阳县纳入国家试点地区。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我省总体安排概括为“1510”,即:上述地区通过1年时间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完成标准的实施应用,实现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的“五全”目标,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样本。

  试点将重点推进的10项工作包括:加强基层权责清单的统一规范,在行政权力事项实现“三级四同”基础上,增强清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基层公共服务清单规范化标准化,梳理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事项,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各环节政府信息,进行标准化指引;制定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并将其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建立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做到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打造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集约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网站,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智能搜索功能,搭建统一的群众建言投诉互动渠道;整合建设统一的政务发布移动客户端,做优做强江苏政务公开主账号,打造省市一体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体系。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为居民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建立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提供浏览、查询、下载等基本服务,满足公众和企业对政府数据的“知情权”和“使用权”,加快推动政务公开由信息公开、服务公开向数据公开跨越;建立政务公开统一监督考核平台,各试点单位先行建设县级统一的在线监督平台,全省适时推进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在线监督平台建设。

  省政府副秘书长方伟表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实施意见》将10项重点工作细化量化为12类39个子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指导单位和完成时间。(黄 伟 许文韬)

标签:基层政务

责任编辑:张浦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