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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巡回法庭推行跨域立案 去年底成立以来已受理案件1424件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作者:顾 敏   2017-07-24 06:56:00

  中国江苏网7月24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日前召开首次媒体见面会,通报成立以来的审判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并宣布在辖区全面推开跨域立案受理工作。今后,到第三巡回法庭打官司不用奔波到南京,在“家门口”的法院就能完成立案。

  去年12月28日,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正式揭牌,辖区范围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和江西5省市。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截至今年7月18日,第三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424件,审结841件,其中受理的行政案件964件,约占全部受理案件总数的67.7%。受理案件的地域来源多在江浙沪地区,受案数达61.93%,其中行政案件尤为明显。在行政申请再审案件中,我省共有280件,占37.53%。从案件类型来看,受理案件中职务犯罪较多,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类罪名的申诉材料达82件,占比31%,行政案件则主要集中在土地资源和征收拆迁、规划、登记等城建行政管理领域,以征收拆迁类案件最为集中,仅上海的征地拆迁案件就有172件,占受理上海行政案件总数的84.31%。民商事案件中,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和建筑工程合同类纠纷所占比例较大,这些类型集聚的案件多具有群众关注度高、案件事实复杂、裁判尺度不统一等特点。

  当日,第三巡回法庭跨域立案工作全面启动。记者在现场看到,上午11点,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永红村和平园村小组的两位村民将一起土地行政征收案件的再审申请材料提交给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中院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将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扫描,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推送至600多公里外的第三巡回法庭。初步审核决定予以立案后,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通过扫描将通知书推送给抚州法院,由村民签字。这一立案过程前后仅用10多分钟。当天,共有来自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的5位当事人,就近选择收件法院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立案。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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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