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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主动对标深化整改提升: 制定83项措施持续推进政治巡察

来源:交汇点   2017-07-10 21:35:00

  交汇点讯 10日,苏州启动新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采取“一拖二”方式,专项巡察11个一类单位,延伸巡察12个二类单位,涵盖市级机关部门、市属国企、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街道等4个板块。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苏州在深化政治巡察基础上,按照省委最新部署,对照中央巡视“回头看”部分省区市和新一届省委首轮巡视14个县(市、区)发现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出3个方面9类问题,制定30项任务83条具体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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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按照中央巡视组对江苏的巡视反馈意见,苏州确定96条整改措施;2015年,针对省委巡视组对苏州的巡视反馈意见,制定74条整改措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十二届省委对苏州各市(区)巡视指出的问题,除个别外,已基本整改到位。“巡视整改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仅要看自身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还要对照其他地区存在的共性问题,看看自己是否也存在,动态查找、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表示,通过全方位、多视角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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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阅苏州最新出炉的整改工作方案,问题查找仔细、整改措施明确,逐一落实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比如,深入查找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出一些地区和单位主体责任缺位、监管责任弱化、“四种形态”运用不力、少数干部顶风违纪、“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等问题。解决监管责任弱化的问题,苏州明确3条举措,分别是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执行提名考察办法开展专项督查、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派驻全覆盖。

  本月中旬,苏州将由市领导带队深入市(区)和部分市级机关部门专项督查,跟踪把关、对账销号。“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小落细落实。”省纪委常委、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士光介绍,苏州已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委巡察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率先配备专职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新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92件,县级巡察机构将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组建到位。

  交汇点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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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