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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任性”司法鉴定收费说不!江苏出台相关标准 试行两年

来源:交汇点   作者:任松筠   2017-06-30 19:31:00

  交汇点讯 交汇点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该厅和江苏省物价局近日联合出台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试行标准、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这两个标准,对于规范全省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新出炉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江苏省落实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措施之一。这个标准体现了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保持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原则,对部分鉴定项目的收费实行降价和限价,以避免出现“天价鉴定费”现象。为解决司法鉴定具体收费项目多、差异大等问题,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确定的机制,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按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比率执行,疑难、复杂鉴定案件可以再上浮10%。该标准试行两年。

  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司法厅要求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和所属网站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行业监督举报电话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方便查询监督;不得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通讯员 张全连交汇点记者 任松筠

  附件1

  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试行标准表

  附件2

  江苏省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

  1、涉外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或者案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经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多次报道的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涉及巨额民事诉讼的案件;

  3、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委托的案件;

  4、多发性损伤,有三处或以上构成等级伤残的;

  5、同一人身损害致三次或以上住院治疗的;

  6、同一人身损害案件需作三类或以上鉴定项目的(以收费项目);

  7、被鉴定人住院次数达三次或以上的。

  8、涉及多学科或需要实验室特殊检验的鉴定案件;

  9、涉及特殊检材样品检验的案件;

  10、重新鉴定的案件;

  11、案件争议时间长,案发时间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案件或者鉴定人出庭质证后仍存有较大争议的鉴定案件;

  12、检材有严重缺陷的案件;

  13、经与委托人协商,共同认定为疑难、复杂的其他案件。

  二、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的第一鉴定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相关专业无高级职称评定的除外)。

  三、司法鉴定机构按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收费的,应当向委托人书面说明;作为一般案件接受委托后,认为需要按疑难、复杂案件标准收费的,应当及时与委托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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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