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党内关怀“常态化” 680名困难党员享党内关爱金
交汇点讯 在“七一”党的生日即将到来之际,全省680名困难党员即将收到来自党组织的关怀——每人5000—20000元不等的党内关爱金。这是江苏继今年春节之后,第二次集中向困难党员送上组织关怀。这也是江苏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并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后发放的第一笔关爱金。
仪征市建国前老党员刁成仪接受慰问。
75名因公致残、殉职、牺牲党员或家庭受助
今年1月19日,灌云县伊山镇七里松的陆航某团机长张浩和战友在执行夜间飞行训练时坠毁,双双牺牲。张浩牺牲时,妻子林红艳怀有8个月的身孕,于3月1日诞下男婴。张浩的父母都是农民,年收入只有1万元,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2016年11月5日,南通市通州区发生一起煤气罐泄漏火灾。正在附近处警的民警朱达闻讯后迅速赶到火场,冒着煤气罐爆炸的危险,逆火而行,灭火排险,面部及左手烧伤等级达到Ⅱ度,右手更是达到深Ⅱ度,喉咙也被烫伤,被评为当年“敬业奉献”类中国好人。
更早的2012年5月,原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朱其波,在从黑龙江抓捕杀人犯回来的路上遭遇车祸,因公殉职,牺牲时年仅40岁,留下年近八十、体弱多病的父母,伤心欲绝、长年服药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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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本次党内关爱资金关爱对象的代表。记者从名册上看到,本次关爱的680人中,有75人是因公致残、殉职、牺牲的党员或其家人,其中,41人在执行公务或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还有不少近年来不幸去世的优秀基层干部。
“他们的去世,留给家人的,不仅有经济上的贫困,也有精神上的伤痛。党内关爱资金把他们作为关爱对象,就是要把他们的家人特别是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照顾好。”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负责人说。
组织关爱暖了党员心
家住南京市朝天宫街道的刘谋愔老人今年71岁,丈夫无业,家里只靠她每月2000多元退休金生活。去年,她查出肠癌中晚期,因为负担不起巨额的医药费,一度放弃治疗。今年以来已经做了一次手术的她,还面临再一次手术。“党内关爱资金的这5000元,可以说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 刘谋愔说。
对于睢宁县邱集镇王楼村蒋家胜老人来说,这5000元也是一笔可观的补助。老人56年党龄,老伴、儿子去世,儿媳出走,留下一个孙子,自己又患有食道癌,每月仅靠435元的离任村干部补贴,每次4500元的化疗费用实在难以承担。听说可以接受补贴的好消息,老人直说:“心暖呐!党组织没有忘记我。”
重病、受灾、年老、残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这些,是导致关爱对象们陷入贫困的主要原因。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负责人介绍,本批资助的680人,平均年龄71岁,44.7%入党50年以上;93.4%的家庭收入在贫困线以下;81.8%的丧失劳动能力,家庭负债累累;30.6%的因子女去世、失踪、重残、重病等,老无所依、孤苦伶仃。“尽管基层党组织给予了帮助,但生活仍然比较困难,需要进一步关爱。”
党内关爱资金承载的,是组织对每一位党员的关怀。不少党员表示,感受温暖之余,增强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更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党内关怀“常态化”
发放党内关爱资金,是江苏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
去年11月,江苏率先在省级层面设立党内关爱资金。结合随后的“两节”慰问,全省555名困难党员共收到了共计523万元的帮扶,暖心之举在党员中引发热烈反响。
今年4月,省委组织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党内关爱资金筹集渠道、使用范围、关爱标准、申报程序、管理规定予以明确,党内关爱帮扶工作纳入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党内关爱资金的主要来源为每年省管党费年度结余额的10%、每年从省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500万元,以及党组织和党员的自愿捐款。关爱对象主要为生活困难党员,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的,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因公致残、殉职、牺牲的党员或其家庭,以及被追认为共产党员或追授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家庭等。发放标准分为每年5000、10000、15000、20000元四个档次。
管理办法也采取了严密措施防止“优亲厚友”。据了解,各推荐单位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共有21名人选因不符合标准被取消申报资格,5人因公示未过关刷下。
“七一”前后,党内关爱资金将陆续发放,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达党员。
交汇点记者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