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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执分离” 句容制定全省首个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办法

来源:交汇点   作者:张凌发   2017-06-19 15:20:00

  交汇点讯 为依法保障行政强制执行效率,有效化解非诉行政执行难问题。记者19日获悉,句容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结合句容市行政执法及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这是江苏省范围内首个关于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规定。

  所谓“裁执分离”,是指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部分案件,实行审查裁定与组织实施在法律主体上的分离,即人民法院负责对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强制执行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行政决定裁定准予执行并由有关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的制度。

  据悉,5月16日,句容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办法》,会议认为,该暂行办法应当严格实施属地责任,适用涉及土地类“裁执分离”案件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实施;涉及政府安置小区建设、道路建设占用土地的案件,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案件由申请机关组织实施。

  据了解,该《办法》施行后,将有效减轻法院的执行压力,并有利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执法工作,使得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方式更加具有操作性。

  通讯员王子旗 交汇点记者张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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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