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项整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
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D地块工程招投标时,江苏伟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其违法违规行为最终被查处和曝光,并分别被处罚款416.3827万元和523.3634万元;
镇江长山河、凤凰河风光带整治工程应招标未招标,责任单位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因此被罚款84.9631万元;
淮安清浦中学体育馆钢架工程项目竟遭遇8家公司串通投标……
9日,全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长达9页、密密麻麻的《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汇总表》,透露鲜为人知的信息,而按省建管局副局长陈晨的话来说,这还仅是“不完全统计”。
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不可忽视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421起,实行行政处罚284起,其中处罚单位502家,处罚个人28人次;通报85起,列入不良信用85起,限制本地投标37起,在各级网站公开曝光179起。
这其中,串通投标157起、弄虚作假111起、应招标未招标59起、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10起,甲方其他违规行为15起。被处罚和曝光单位既有政府下属建设产业集团,也有国内知名房企及其它社会机构。
从各地上报情况看,淮安、连云港、扬州、镇江等地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较大。其中淮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0起,处罚205家单位;扬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9起,处罚40家单位;连云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3起,处罚54家单位;镇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1起,处罚38家单位。
“据我们分析和统计,自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866件,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4件、县处级干部48件、乡科级干部265件、一般干部384件,其他的187件,立案数逐年递增,违法案件占比较高,而且大部分集中在招投标环节。”省纪委常委陈志扬在会上透露另一组数据,“工程发包承揽、资金管理、工程款支付、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招投标是工程建设的第一道关口。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程裕松介绍,这些年江苏初步形成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电子招投标、信息公开等改革创新举措走在全国前列。但他也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形容这一工作的高难度。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往往滞后于市场行为,也加剧了规范难度。标后监管不到位,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受影响,也成为引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源头。
“潜规则”涌动让市场竞争失真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顾小平坦言,招投标是目前工程项目承包发包的主要采购形式,其本质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特征。但是,由于利益驱使和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多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潜规则”不少,暗箱操作、“阴阳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不断,竞争往往流于形式,严重影响市场秩序。
顾小平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利益、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必须全方位、全过程严格管理。
据陈志扬分析,从这几年监管和查处的案件看,招投标领域违纪主体以领导干部居多。违纪手段隐蔽化、技术化,通常将违法行为以合法程序进行掩盖。另从涉案特征看,时间长、金额大、集团化现象突出,经常一案牵涉多个主体和个人,具体在建设单位、招标单位、招标代理、评委、监管部门各方面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这一专项整治置身于当前我省正抓紧推进一系列重大项目建设的背景下。今年初,全省集中开工重大项目1363个,计划总投资达1.33万亿元,年度投资4300多亿元。这些项目多数涉及社会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在监管部门眼里,一旦这些工程招投标出现问题,轻则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破坏建筑市场竞争秩序,重则创伤投资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陈志扬表示,必须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廉政风险,“大投资、大投入中不能让干部倒下!”
靶向治理带动建立规范管理体系
根据省住建厅、省政务办联合拟定的整治方案,我省于今年4-11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政府(含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溯及2015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招标的各类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其中三类项目必查:2016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项目;2015年度应当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2015年度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项目。
“整治重拳”主要“打”向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倾向性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以及监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之所以拿政府投资项目“开刀”,就是希望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和廉政监察效能,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即通过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招投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带动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招投标管理体系。而这,也是优化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9日会议要求各地构建多层次严查体系。省、市、县要建立协调互动、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展开自查、互查和巡查,对查出问题全面梳理,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不能存在地方保护思想”“不能出现走过场、不作为的形式主义”“制度化、常态化,不搞‘一阵风’”……会议中不时传来这样的慎重提醒,有关“制订责任清单,失职必究”的表述铿锵有力。
“严格责任追究,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一是转交纪委,二是转交公安机关。”陈志扬还提醒。
这次会议上记者还听到一个词——靶向治理,即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找准病兆、查清病灶,把准脉、开好方,为深化源头治理打下坚实基础。并结合“大走访、大落实”广泛听取招投标各方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招投标改革举措,构建起不敢、不能、不想干预工程招投标的长效机制。
省住建厅和省政务办还将联合法院、信用办等单位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尽快使用全省统一的诚信数据库服务工程招投标,将失信行为与招投标准入挂钩,让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本报记者 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