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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商登记改革又有新突破 扬州6月将推“十二证合一”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晨   2017-05-09 15:35:00

  中国江苏网5月9日讯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记者9日从扬州工商部门获悉,该市将作为全省试点,在目前已经实施的工商登记“六证合一”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在全市推出“十二证合一”,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现有“六证合一”,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统计证、公章刻制备案,这6个涉企证照在一次登记中全部办理完成,并加载到一张证照上。今年,江苏省工商局又批复同意扬州作为省级改革试点,率先推行“多证合一”。扬州市在“六证合一”基础上,今年将通过数据整合和互联互通,把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探索实施“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登记改革。

  此次登记改革将实行分批推进。先期将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备案》、《广告发布登记》等6个证(表),与营业执照整合,实现“十二证合一”。对目前尚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签证企业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旅行社分公司备案登记》、《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内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内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等9个证(表),与营业执照实行证照联办。

  根据扬州市政府确定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将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并联审批综合窗口,负责材料受理、数据录入、信息流转、统一发证和档案整理、移交等任务。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的,申请人只需向综合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综合窗口一次性进行数据采集后,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证照联办登记的,相关部门接受到工商(市场监管)推送的信息、完成并联审批或备案后,将审批和备案信息录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由综合窗口统一向企业反馈,或以邮政快递(EMS)方式送达给企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审查通过的,其他部门将不再重复审查。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将于6月15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试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登记。7月1日起在市级层面正式实施。10月1日前在全市域全面推广。

  通讯员 杨工商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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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