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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已全面放开食盐市场

确保食用安全 支持跨区经营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作者:朱新法   2017-04-25 07:18:00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讯 记者昨从江苏省盐业体制改革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作为全国产盐用盐大省,我省正全力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确保食盐安全,支持外省盐业企业跨区经营。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在通气会上介绍,我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以来,对国家规定的“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等政策,无论在盐改方案还是市场管理中,我省都坚决执行。坚决守住食盐安全这条底线,打击制贩假盐;坚决守住食盐质量管理这条底线,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守住食盐价格平稳这条底线,加强食盐储备;坚决纠正基层盐业部门执法不当行为。

  与此同时,我省坚决开放盐业市场。已经出台的《江苏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后,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今年1月1日起,江苏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全面取消了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放开了全省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鼓励盐业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鼓励优势盐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按现有规定申请获得食盐批发许可资格后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盐务局向全国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省盐企依法合规跨区经营的函》,通过门户网站公示了来江苏开展跨区域经营的湖北广盐蓝天、中盐东兴等51家食盐批发企业名单,并公开了执法监督电话和服务热线。目前江苏市场有20多家外省盐企在正常销售食盐。

  目前,我省食盐市场竞争有序、食盐消费健康安全、碘盐供给科学合理、食盐产品丰富多样。市场销售高中端及普通食盐达30多种,瓶装、罐装和立袋装的食盐琳琅满目,食盐消费可选择余地增多,而且食盐价格保持稳定。

  据介绍,我省盐业体制改革重点内容包括: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确保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数量只减不增;剥离盐业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市场化运营;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主要是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实现产销一体和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建立省级政府储备与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相结合的食盐储备体系,省级政府食盐储备不低于全省1个月的食盐消费量。

  食盐质量问题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误食0.3克~0.5克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可致死。为此,我省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联动、案情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制贩假盐和非法经营食盐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将工业盐、工业废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以及外包装上无标识的盐产品,充作食盐销售给零售网点、餐饮饭店、单位食堂等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盐安全风险。全省严格执行食盐加碘标准,进入江苏省内销售的食盐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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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