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情况通报:连续九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太湖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克服流域洪涝灾害影响,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连续九年实现了“两个确保”目标,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流域水质稳中趋好。去年,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为Ⅳ类,继续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高锰酸盐、氨氮、总磷分别处于Ⅱ类、Ⅰ类和Ⅳ类,参考指标总氮连续3年保持Ⅴ类;国家考核的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2条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同比增加5条,另外3条为Ⅳ类,连续4年消除Ⅴ类和劣Ⅴ类;流域65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应急防控扎实有效。各地各部门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全面划定,以太湖为水源的城市“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应急清淤、蓝藻打捞、调水引流,落实枯水期防控措施,为实现全年“两个确保”奠定基础。新沟河、新孟河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综合治理成绩显著。围绕氮磷削减开展控源截污,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对涉及氮磷排放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新增污水管网65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7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3%,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禁养区畜禽养殖企业基本关闭或搬迁,化学肥料利用率和化学农药利用率分别较上年度提高1个百分点。南京、无锡、苏州将湿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全年补偿资金1.3亿元。新一轮小流域治理深入推进,实施6个水质异常跨界断面达标整治。全年开展24轮专项执法,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去年苏南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2.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6.01%。
去年我省治太成效显著,主要得益于:一是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时期太湖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结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开展“263”专项行动,将太湖治理作为“六治”中的第一治,制定更加严格、细致的实施方案,为治太注入了新的动力。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治太工作。社会公众关注、民间力量参与和监督治太的氛围更加浓厚。二是规划引领进一步强化。省政府颁布实施《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统筹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省有关部门在对“十二五”治太方案评估基础上,编制完成“十三五”太湖治理行动方案、“263”专项行动太湖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太湖流域“十三五”总磷总氮总量控制方案,治太部署更加系统全面。三是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文件,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关闭成绩显著。引入市场化手段,激活蓝藻打捞处置机制。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修订补偿方案及配套办法,将补偿断面由26个扩展到41个,同时提高部分指标补偿标准。另外,南京市加快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无锡市出台“1+4”治太意见和实施方案,常州市淘汰低端低效产能,苏州市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镇江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等,亮点纷呈,力度较大,成效明显。四是督查整改进一步到位。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审计署重点项目审计,直面问题,即知即改。省有关部门对国考断面进行10余次检查,对连续2个月不达标的16个国考断面县级“断面长”进行约谈,对连续不达标的断面所涉及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去年省治太委员会通报的24个环境突出问题,通过跟踪督办,已整改到位。
当前,我省太湖治理已进入相持阶段,水环境持续改善的压力和难度增大。与2007年比,近年来太湖水质改善明显,生态环境得到好转,蓝藻发生强度也有所减弱,但是与国家治太方案2020年目标比,流域总磷、总氮等指标还有一定差距。尽管目前太湖水质为Ⅳ类,但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蓝藻暴发的“温床”还在,一旦遇到持续高温等极端气象条件,太湖仍有发生大面积蓝藻的可能。同时,一些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苏南地区产业结构依然偏重,调结构促转型任务依然艰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还缺乏针对性措施,个别地方禁养区内养殖场还没有全部关闭;村庄环境整治还留有“死角”,拉网覆盖式农村环境整治的“网眼”还有些疏松;一些地方“网格化”监管还没有落实,部分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农村污水处理率还较低,“重建轻管”现象突出;氮磷收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藻泥、淤泥等资源化利用等缺乏政策支持。为此,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破除已有模式束缚,大胆改革创新,为新时期治太工作不断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2017年,太湖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太湖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精神,按照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治太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以控磷降氮为主攻方向,以小流域整治为载体,加大投入力度,突出精准治太,强化长效管理,严格督查考核,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努力以太湖水质的持续改善来验证苏南地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实际成果。一是以两个确保为首要任务。加强重点湖区、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等水质藻情监测预警,开展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加强水厂原水和出厂水水质监测,推进全流域由安全供水向优质供水转变。扩大市场化手段,探索新的蓝藻打捞及处置模式。启动新一轮太湖湖体生态清淤。结合水草生长需要,科学安排调水引流。完成新沟河工程,加快新孟河工程建设。二是以控磷降氮为主攻方向。实施总磷总氮控制方案,执行严于全省的氮磷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年度压减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任务。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增污水管网4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吨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以上的不低于75%。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日处理处置能力100吨、城乡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4000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三是以小流域整治为有效载体。以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为重点,全面排查支流、支浜,制定或完善新一轮综合整治方案,清洁“毛细血管”。加强武宜运河、苏南运河等重要客水治理。完成流域30%以上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淀山湖、吴淞江等省界断面达标整治,尽快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有效落实各级河长职责。四是以生态修复为重要举措。重点开展饮用水源地、入湖河口、太湖西部等湖泛易发区生态清淤。加快环湖生态保护圈建设,实施上游环湖1-2公里范围内、主要入湖河流河口的湖滨湿地和生态防护林建设修复。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完善控制性种养水生植物。建设蓝藻、水草等打捞处置一体化工程,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示范工程,推进河湖淤泥及固化土资源利用。五是以责任落实关键抓手。落实地方治太主体责任,逐级压实责任,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水环境和断面达标等情况。发挥部门职责,研究制定规范标准,及时开展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估。创新蓝藻打捞处置模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太湖治理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太湖水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两聚一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