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对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全覆盖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2017-03-30 09:44:00
中国江苏网3月30日讯(记者仇惠栋)南京市委办公厅29日公布了《南京市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
该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每年对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每年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资金量占当年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25%左右,转移支付资金5年内至少审计1次;对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5年内至少审计1次。市本级概算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项目、1亿元以上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由市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其它项目由市级审计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
南京将实现全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该意见指出,要依法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并以任中审计为主,将离任审计和离任交接相结合,对重点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3—5年)至少进行1次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