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
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 (记者 王晓映) 3月2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第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于3月28日在南京举行。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报批法规;审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决议(草案)》;审议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关于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交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审议的代表议案交办意见的汇报,决定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分别交由相关委员会研究提出审议结果或者处理意见的报告,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17年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汇报,决定从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439件建议中选择6个方面16件建议作为重点处理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别牵头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