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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2017-03-20 08:41:00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2日至4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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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