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九大亮点
中国江苏网3月17日讯 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努力在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大局中谋划和定位妇女儿童发展,更加重视优化妇女儿童的发展环境,更加关注城乡和群体差异,更加重视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加注重创新服务妇女儿童手段和方法。具体来说有以下9个新的亮点:
一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出新招、亮实招。顺应经济转型升级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首次提出了将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女性技术技能人才比例,增强妇女创业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利用互联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机遇,发挥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创客学院等作用,大力发展电商、微商等网络经济和家庭服务业,推进技术工人培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引导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等策略措施,促进经济发展与妇女就业良性互动。
二是全方位应对生育政策的调整。在妇女就业方面,提出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为生育妇女提供返岗培训或创业培训等举措。在妇女儿童健康方面,提出加强产儿科及相关专科建设,强化孕产妇危急重症筛查和分级管理,增加儿童专科医院数量,补充全省儿科专业医师数量,加强出生缺陷预防等措施。在儿童教育方面,明确了学前3年幼儿教育全面普及,加大政府供给公益性0-3岁婴幼儿社区托管服务,每1万常住人口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9%以上等目标。在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方面,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加大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制度供给,探索推行男女共同享受产假、护理假,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在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方面,提出推行母乳喂养,加强爱心母婴室创建等策略措施,为生育妇女和儿童提供精心呵护和保障。
三是大力营造社会文明风尚。顺应我省关于显著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要求,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首次明确了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决策主流、进党校、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媒体的“六进”要求,首次提出试点编写幼儿园、中小学性别平等教材,推进中、高等院校普遍举办性别平等观念专题讲座等策略措施,增强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丰富妇女儿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倡导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以儿童年龄而不以身高为标准向儿童实行免费开放,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先进文化和“四自”精神,努力提高妇女儿童思想道德水平。
四是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手段进一步创新。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要求,更加注重源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首次提出加强对政策法规制定实施、文化传媒和村规民约等进行性别平等审查评估。加大对城乡妇女财产权益的保护力度,首次提出促进土地确权登记和家庭共有财产知情、处分中的性别平等工作,有效维护城乡妇女的财产权益。首次提出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的“七进”措施,中小学法治专题教育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首次提出运用有关公益机构和社会组织力量,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困难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的救助和服务。在儿童法律保护工作中,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索前科消灭制度,推动省、设区市、县三级法院独立建制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建设,试点建立少年法院。
五是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顺应创新社会治理要求,首次提出确立妇联的枢纽地位,培育和扶持各类女性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加强对互联网女性自组织和女性网民的团结、引导和服务等策略措施,并将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工程列为“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首次提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公益社工服务项目,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是首次单设“儿童与安全”发展领域。国家“两纲”和我省十二五规划虽对儿童安全问题予以一定关注,但没有单列成章,相关内容散落在不同发展领域。针对当前关于儿童安全的社会热点问题,为突出对儿童安全问题的关注,我省“十三五”儿童规划专门增设了“儿童与安全”发展领域,明确了建立跨部门多专业参与的儿童伤害工作体系、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分析报告制度,健全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工作平台、健全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完善儿童监护制度等目标,提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所有村(居)聘请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保护督导员等工作举措。
七是着力解决困境妇女儿童发展问题。制定有利于贫困妇女的精准扶贫脱贫措施,重点推进妇女脱贫奔小康进程,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政策、资金、项目、培训、就业等扶持力度;改善贫困妇女儿童医疗救助条件、加强兜底保障,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发挥社会力量和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为特困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精准救助服务;完善弱势妇女群体社会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妇女儿童纳入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健全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机制,落实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救助服务体系。
八是注重增加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加大政策落实和培训服务的力度,逐步消除对流动人口妇女的体制性障碍,维护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享受“同城同地同待遇”的优质教育、免费基本医疗;探索建立保障流动人口妇女创业就业和城镇落户等制度,逐步将女农民工的住房纳入保障范围;健全工作体系,抓好流动儿童的信息登记、健康管理和安全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流动人口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
九是健全和创新了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在延续“十二五”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审的基础上,新规划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测评估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使规划实施情况得到社会的监督与参与;将规划实施中的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专项督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针对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专题调研督导,及时指导纠偏,同时进一步完善年度20项指标的重点监测机制,充分发挥重点监测机制的倒逼作用,推动各市政府加大工作难点的攻坚力度,提高规划实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