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的江苏探索——让更广泛的民意进入司法
“满不在乎,对答如流,这人不像是初犯!”在最近结束的一起盗窃案件的陪审中,58岁的姚刚运用多年心理咨询积累的经验,作出了这个判断。主审法官和他“不谋而合”,最终给出了合理的量刑。
2015年,南京市公开“海选”人民陪审员,从560多万符合条件的市民中,通过随机摇号、资格审查、公示和人大任命等程序,增补597名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姚刚正是其中一员。
“海选”,是江苏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了推动司法民主,让更广泛的民意进入司法,2015年5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正式在全国启动试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等5家法院被确定为试点,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机制和职权、陪审员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已经有3年陪审员经历的姚刚参与了不少案件的审理。“按照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年不少于4次,不多于30次。只要叫我去,我100%参加,而且每案必定提问。”
在姚刚看来,人民陪审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们来自群众,大多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知晓社情民意,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法官跳出职业思维,拓宽视角,使得审判在法律的框架下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从而更加贴近常识常情常理。”
比如一位妻子因不堪忍受长期家暴而有预谋地实施了对丈夫的杀人行为,虽没有成功,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作为最初的受害者,公众可能更多地同情妻子而倾向于轻判或是免罪,但是姚刚认为除了考虑情理之外,还要综合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法律的作用一是惩处二是进行社会教育。如果量刑过轻,有可能引发更多的以暴制暴行为。”
传递公众意愿、展现大众视角,是人民陪审员这一角色的使命所在。从这一点来讲,南京市在更大范围内“海选”,让更多的公众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意味着让更多的民意进入司法,这也是各地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改革的目标。据了解,改革后,全省5家试点法院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52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1559名,超过法官员额数的4倍。同时,人员结构也更加科学,更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加入了这支队伍。
改革之前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审判台上的人民陪审员长期“沉默”,不敢发声,使得这一制度不能发挥效用,广受诟病。
“沉默是因为人选能力不足、主动性不强。”姚刚说。改革之前,陪审员人数较少,出于对法律的敬畏、对专业的不自信,在心理上和法官是不平等的,不敢随便张口,即便有不同看法也不敢坚持,习惯于附和法官的看法。而且法官在审理中对陪审员说不说话不太关注。改革后,法官会在各个环节主动征求意见,鼓励陪审员说话,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陪审员的自信,从不敢说变成敢说、从被动说变成主动说。特别是改革后施行大合议制,陪审员增多,有时候比法官人数还多。人多敢说话,合议初期大家会互相聊一聊,大胆表达观点,有争议也会充分讨论,最终形成比较准确的共识。
著名的德州扑克赌案,就是大合议制充分发挥作用的一次实践。2016年5月31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正式公开审理这一案件。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在审判台上就座。审判之前,姚刚与其他3名人民陪审员通过摇号方式获得了案件的陪审“资格”。这是一个颇受争议的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赌博性质。姚刚花了不少精力在网上查阅案情、了解相关法律。在庭审过程中,随着控辩双方激辩的展开。
为了让人民陪审员更加大胆地“发声”,各试点都有积极探索。比如要求把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写入合议笔录,合议庭发表意见时让陪审员先说、法官后说,开发软件方便陪审员在线查看参审案件电子卷宗,在任期制的前提下畅通退出机制等。
“过去,人民陪审员不敢说,我就带着他们说。为什么要说?让原被告都知道,陪审员不是摆设。反过来说,要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增强司法的公信力,还需要把改革进一步向前端延伸。比如,陪审员的年龄、职业等要更加多元化,更有代表性;海选的过程要更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让陪审员多出声、出像,让公众充分认识到陪审员的作用,提高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姚刚说。 本报记者 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