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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

江北新区江心洲 纳入首批试点区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江瑜   2017-02-21 10:58:00

  本报讯(记者 江瑜) 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厅获悉,省政府从今年起简化优化环评制度,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首批5个试点区中,南京江北新区和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入选。

  此次试点主要是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以规划环评为抓手,简化环评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政府要求不仅要强化规划环评作用、简化项目环评审批,而且要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试点的区域要强化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根据改善环境质量目标,制定空间开发规划的生态空间清单、限制开发区域的用途管制清单、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和产业开发规划的产业、工艺环境准入清单,实现清单式管理。

  按照要求,试点区域内,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环评可以简化,符合产业定位的(不含化工和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环评类型可相应降低一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均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增加生产设备的技改项目在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前提下可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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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