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50120095400.jpg
《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
2023-04-21 15:52: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苏宁  
1
听新闻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张苏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2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在南京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条例》共8章59条,分为总则、集体协商内容和程序、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合同、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监督保障和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条例》对集体协商的适用范围、程序和内容、协商代表的产生和履职等进行了明确设定与规范,还对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作出特别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娟指出,《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推动职企双方在法治的轨道上、理性的氛围中平等协商,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制度化的有力举措和生动实践。她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全面系统地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推动落实和督促检查,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副省长徐缨就《条例》的宣传贯彻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她强调,要牢牢把握条例落地实施的重点工作、压紧压实《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会上,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与相关企业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标签:
责编:张苏宁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