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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谋大局 凝心聚力促发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工作回眸
2023-01-03 09:54:00  作者:杨昕晨 张明盼 苏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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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时间很短,短到转瞬即逝;

五年时间又很长,长到可以做出很多事。

2018—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积极履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相关职能,扎实推动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和台湾事务等各方面工作创新和任务落实,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提升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和法治化水平,到依法维护华侨权益,凝聚侨心侨力,再到对台交流合作取得诸多制度成果……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勇于担当、勤勉务实,以高质量履职和踔厉奋发的姿态在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上书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宗侨台工作具有统战属性、负有统战职能”,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对标中央要求、紧贴本省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举措,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

民族和睦宗教和顺

助推形成社会和谐良好局面

天山青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多次调研民族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助力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新篇章。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全面了解我省民族工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民族工作法治建设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围绕完善民族领域立法顶层设计、加强对民族领域立法重点问题研究、夯实基层民族工作基础、强化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等方面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工作建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工作。今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赴常州、扬州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地考察调研获评“红石榴家园”的省民族工作示范企业、街道社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了解各方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7月底,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是党中央赋予江苏的光荣政治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情况报告列入监督工作计划。6月25日至7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西藏自治区,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考察调研江苏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以及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在藏期间,调研组一行深入拉萨市和部分市辖区以及江苏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调研,赴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阿里地区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自治区、拉萨市、阿里地区等有关方面深入开展交流。在拉萨市达孜区,调研组一行还考察了江苏援藏指挥部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拉萨朗热酒村项目,参加了项目开工仪式暨2022年江苏援藏项目建设推进会开幕式,走访并慰问了邦堆乡叶巴村索朗央金和尼玛卓嘎两户藏族同胞家庭。

“要认真学习借鉴西藏自治区人大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引领推动创建工作,以及西藏人大阿里地区工委在全区率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项行动’的经验,进一步助力我省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调研组形成共识。

“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新疆伊犁州(含兵团四师、七师)、克州和青海海南州等民族地区,是党中央赋予我省的光荣政治任务。”9月底,《江苏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等民族地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一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党中央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将听取对口支援工作情况报告作为重点监督议题之一。报告显示,江苏从五十年代起开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在民生改善、产业支援、智力支援、交流交融等方面持续做出努力。以改善民生为例,我省援助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不断加大教育、卫生医疗和城乡基础设施援建力度,2013—2022年实施民生项目3476个,建成一批标志性基础设施,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真心真情的交往交流、有形有效的对口支援,让受援地各族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江苏人民的爱心和温暖。

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提质增效,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8个,有1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1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对口支援工作自2013年以来涌现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7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2人,13人获评全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先进个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对口支援绩效综合考核评价中,我省8次获综合绩效最高等次,31次获专项绩效最高等次。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去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随即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新时代宗教工作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做好我省宗教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频频发力——

2019年,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成为当年一项重点立法任务。其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20多场立法听证会、专家座谈会、意见协调会及专题研究会,实地走访考察3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4轮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宗教界人士以及省级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汇总分析各方所提400条意见建议。修订后的条例全面坚持和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为不断提升我省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

《条例》最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又突出了江苏特色。

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2021年又围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展开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考察宗教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在举行部门座谈会和宗教界座谈会时,对有关部门和省五大宗教团体及部分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为进一步促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和法治化水平提升,委员会先后赴南京、镇江等地实地调研,深入分析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执法能力、基层宗教团体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和网络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紧跟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坚持以立法、监督等方式,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贡献人大智慧与力量。

保护侨益凝聚侨心

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华侨是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如何进一步维护华侨权益、凝聚侨心侨力?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立法后评估等多种方式,推动《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和相关政策落细落实,助推立法效能的实现。

如何进一步保护华侨权益?省人大常委会先后赴徐州、扬州、镇江、泰州等设区市调研,实地考察侨企和为侨服务机构,征询华侨、归侨、侨眷意见,委托部分市开展协同调研,全面了解分析华侨权益保护情况,梳理总结我省华侨权益保护的主要做法、成效和不足,提出继续推动相关立法、提升侨务工作机制效能、积极回应华侨诉求和做好相关服务等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侨务工作、更好发挥海外侨胞的作用,2018年7月和11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民宗侨委负责同志分别前往有关国家访问,宣传人大制度、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了解海外侨情以及江苏企业在海外生存发展状况,与当地议会及有关华人社团、华侨华人进行联系交流。访问回来后及时形成考察报告,提出了在进一步落实好条例规定、吸引集聚侨界人才为江苏创新发展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系,增进他们对江苏的认识和感知,以侨传“声”宣传江苏人大制度和民主法治,以侨为“桥”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各领域交流等建议。

江苏侨务工作的经验和成绩还曾在全国人大华侨委相关专题调研报告中得到充分肯定——2020年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白玛赤林副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调研组来我省调研侨务法治建设情况。调研期间,全国人大领导对江苏注重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力国家发展战略予以很高的评价。

“一带一路”建设绘出国际大通道和经济走廊的美好愿景,彰显出大国的责任担当。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发挥好海外侨胞的力量已然成为沿线省份的重要任务。2021年、2022年,根据全国人大华侨委委托,民宗侨委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梳理我省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情况和主要做法,提出了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加强引侨引智整体谋划等方面建议,获得全国人大华侨委的充分肯定。

今年8月,酷暑难耐,却丝毫没有挡住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实地考察的脚步。围绕侨务工作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前往苏州、南通两市开展专题调研。两市创新方式方法,搭建助侨惠侨平台,构建全方位、立体式为侨服务体系,支持华侨和归侨侨眷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调研组认为,在侨务工作中深入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升华侨、归侨和侨眷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环节的参与水平,有助于更好发挥他们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中的作用。要探索进一步畅通华侨表达意见建议渠道,丰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式和载体,更好发挥侨力、汇聚侨智,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

新侨是创新人才宝库和独特资源,为在“十四五”期间更好发挥新侨资源优势和新侨作用、助力江苏创新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在2020年8月至9月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先后赴南京、常州、苏州等有关市县召开5次座谈会,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新侨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部分新侨企业,现场了解新侨创业和企业发展情况以及发生疫情后复工复产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探讨思路办法。

近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准确把握世情、国情、省情和侨情变化对侨务工作的新影响,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主题,不断推进新时代侨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侨务资源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海外侨胞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江苏日益完善的营商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海外华侨华人前来投资兴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江苏工作生活的科技新侨约10万人;全省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中,90%具有海外留学或侨的背景。华侨华人在江苏投资企业占全省外资企业半壁江山,对江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提升地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法治护航“两岸一家亲”

促进对台交流合作深化拓展提质增效

“不管遭遇多少干扰阻碍,两岸同胞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对台工作给出了明确指示和要求。

两岸一家亲,亲在同根同源,亲在同文同种,更亲在共同的中华文化。苏台两地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江苏尤其是昆山,在经贸合作上更紧密、文化交流上更广泛、合作成果上更丰硕。

“在医保上,有很多台湾同胞还没有加入到江苏的医保体系中,也没有政策指导。”“身边的台企朋友特别希望能有一些税务政策上的优惠和体现。”“没有资产做抵押,没有担保人,来苏创业的台胞很难在银行贷款。”……

这是2020年12月17日,《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昆山举行时的一幕,该条例是我省首次为县级特定区域立法的生动实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进一步推动更多台湾同胞在昆山更舒心的投资、兴业和生活。

以法治方式深化拓展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岸同胞携手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然而,如何立一部有地方“干货”、能“解渴”、管长远的法规?如何实现立法从0到1、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省人大常委会迈出了积极步伐。数据显示,立法起草时全省数十家部门单位参与,草案修改了20余稿,多次组织各类调研、座谈、考察、推进会等。

“要体现江苏人大立法质量。”“立法中要注入温度、赋予情感。”“增强规范性、针对性、前瞻性。”……立法的每个阶段都能感受到有关方面的殷殷期盼。

纵观条例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投资贸易、金融财税、人才科创、社会服务、法治环境、附则,共十章五十二条。“从立法定位上,着力于引领推动试验区开发建设的综合性法规;从立法内容上,着力于促进交流合作与深化融合发展的制度安排;从立法重点上,着力于突出深化改革、全面开放与探索创新的时代特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行大道者,法治天下。在所有的软环境中,法治是最大的硬服务、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台湾同胞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信心,促进对台交流合作深化拓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又开展创制性立法,出台《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为对台多领域交流合作提供综合法治保障。

这部条例也因此成为我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不断开创对台工作新局面的创新之举。

在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并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积极稳妥做好起草工作。起草组仅在草案起草阶段就召开9场座谈会,向18个部门、10个设区市书面函调,广泛征询台胞代表、涉台社团、省市有关部门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共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360余条,并根据调研、征求意见情况,对条例草案稿作6轮修改完善。

目前,该条例已于2022年7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以促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主线,在国家和省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围绕促进经济交流合作、文化交流合作、吸引台湾青年来江苏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规定,完善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制度,不仅回应了台湾同胞在创业、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合理诉求,更将深化拓展对台交流合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展现江苏对台交流合作的工作特色和制度成果。

其间,民宗侨委积极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强服务代表的意识,本届以来共邀请代表近190人次参加委员会立法、监督、调研和代表建议督办等活动。以2021年为例,全年共邀请代表近60人次参加各项工作,在涉台立法工作中,集中邀请12名在宁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台企发展和对台工作情况,为深入两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今年9月2日召开的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主动作为,是推动我省对台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对台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支撑。“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制度,推动有关鼓励和支持的政策规定落细落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会上,大家对条例的落地充满期待。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从强化机制效能、回应台胞关切、加强青年交流交往、推动立法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围绕海外高层次人才与台胞投资权益保护,三省一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开展联合调研,成为推进落实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一个具体举措……

在高质量的立法和持续的监督中,我省对台工作机制效能得到加强——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加强对台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创新推动苏台融合发展、建立健全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等制度机制作出安排。

台胞关切得到积极回应——省有关部门靠前服务,在全省开展化解涉台重大纠纷专项行动,发布服务台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系列纾困解难政策措施,积极协助台商台企纾困稳产。

苏台青年交流交往保持热络——省有关部门将台湾青年纳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鼓励对象,全面打造平台载体,制定实施专项扶持计划和相关工作计划,向台湾青年提供优质招聘岗位,推动举办两岸大学生各类竞赛交流活动。

在当前复杂形势下,苏台经济融合发展继续推进,全省吸引利用台资总量连续18年位居大陆前列,两地贸易额占两岸贸易额的五分之一左右,台湾成为江苏第六大贸易伙伴。台资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优,目前全省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的台资企业近900家。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部级联席会议机制出台了134项先行先试政策举措。近年来累计服务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超过1.7万人次,培育台湾青年创业项目1400多个;累计近200名台湾同胞获评省市各类表彰奖励,台湾同胞获得感、成就感不断提升。

共同的根让大家情深意长,共同的魂让大家心心相印,共同的梦让大家同心同德。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在履职上始终蹄疾而步稳,通过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助力全省百姓与海外华侨华人、台湾同胞一道,肩并肩、心连心,共同谱写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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