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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履职尽责 书写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时代答卷——省十三届人大财经工作回眸
2022-12-22 09:22:00  作者:朱鹭 杨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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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翻开时间的书页,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卷气势恢宏、绚烂夺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国经济沿着高质量发展的轨道阔步前行。江苏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坚决担起“勇挑大梁”的重大责任,全力以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以奋斗作笔、以汗水为墨,一笔一印记,一墨一丹青,书写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夯实基石

搭建依法履职“四梁八柱”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立柱架梁、夯基垒石,不断推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构建更完备、更管用的监督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贴大局,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22年7月29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赞成59票,通过!”随着主持人的庄严宣布,《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正式出台。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决定的出台,既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最新成果,也是对多年来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实践经验的总结。从经济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范围、重点内容、监督方式,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决定细化、强化了人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职责,有利于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对经济工作的常态化、全过程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有效提升经济工作监督的法治化水平,对于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力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从无到有,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2017年12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省委高度重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2018年12月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初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为健全我省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202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实现了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领域法治规范从无到有的跨越。决定将省委意见中的重要制度设计和原则要求明确为指向具体、可操作的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人大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促进我省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有的放矢,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2019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起草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省委文件下发。实施意见下发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部署会,推动市县人大常委会抓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突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调整,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衔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政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守住底线,出台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工作方案。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是党中央明确赋予地方人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人大的法定职责。2022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以及全国人大工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起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工作方案,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方案紧扣党中央和全国人大要求,围绕推动完善政府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加强政府债务限额审查监督、加强专项债务审查监督、规范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程序、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监督等内容,对地方人大依法开展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作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开展审查监督的具体对象、时间、方式和程序,旨在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厚植沃土

牵住优化营商环境“牛鼻子”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和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激发企业活力、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作为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把督促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相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评议、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频频发力,打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组合拳”,体现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法治思维与法治力量融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思考,彰显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人大担当。

营商环境怎么样,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企业经营者感受最深。2019年的一份关于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报告这样写道:从横向看,江苏是中国政务环境、商务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从纵向看,江苏目前处于历史上营商环境最好的时期。在政务服务方面,有的业务已经能够实现一站式服务,“不见面审批”、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一张网”建设看得到、可感知、能落地……总体上看,江苏的营商环境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同时很多企业也反映了当前存在的问题: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营商环境还没有高度重视,一定程度上存在“懒政怠政”现象……企业普遍呼吁,要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打造公平公正竞争秩序;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这份报告客观、全面、真实反映了当时我省营商环境发展的现状,既不夸大成效,也不掩饰问题,更直截了当指出企业对政府的更大期盼。

这份报告缘何而来?原来,早在2019年初的省人代会上,7位省人大代表分别提出“关于加大民企政策扶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建议”和“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督办。期间听取了17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办理情况,并先后赴苏州、南京等地召开民营、台资、外资、国有企业专场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后,形成了这样一份干货满满的调研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只有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持续强化依法监督,才能真正让法治力量转化为实际效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一项重点监督工作,便是听取和审议我省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为开展好这次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以省市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系列调研活动。省人大财经委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企业界人士和人民群众踊跃通过来电来函或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11月2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捍东在主持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专题询问时,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如上介绍。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实现资源要素价值最大化、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至关重要。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要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即意味着要有更优的营商环境来保障。如何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启动立法是题中要义——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正式立法项目,并明确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挂钩联系。在开展大量调研后,李小敏明确要求要高站位、高标准、高效率推进营商环境立法,拓展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和经验,增强立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江苏高质量发展。

经过前期精心酝酿和大量准备,对相关条款进行反复推敲和细致完善,以绣花功夫织密立法为民的匀针细线,一部满载期待的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呼之欲出——

2020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对市场准入、开办登记、生产经营、破产重整、退出等环节作了全面规范,填补了江苏营商环境建设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省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新阶段。

在本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报告,并首次开展工作评议,围绕省政府8个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情况,来自企业、高校和金融机构等方面的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点评,全体组成人员现场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以工作评议传递压力,以有效监督推动作为,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针对短板弱项改进政务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给各类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持续答好优化营商环境这道“发展题”,厚植经济高质量发展沃土,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赋能添翼

激活数字经济“关键增量”

2022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条例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数字经济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我省为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扛起江苏担当、提供江苏经验、贡献江苏智慧的重要举措,对于我省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以全面数字化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是紧抓科技、产业创新机遇,积极回应时代发展主题的必然之举。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陆续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从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立项,确定数字经济方面的2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到将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列为年度重要监督议题并开展专题询问,都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激活数字经济这一转型发展“关键增量”的高度重视。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好专项报告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省人大财经委结合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立法等多项工作,组织召开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全面了解全省数字经济建设情况,围绕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讨;赴多地开展调研,实地考察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项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询问工作,体现“为人民而问”的理念。

在专项报告的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指出,现在的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国内各个地区来说,是转型发展的新赛道,同时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赛道。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早,发展也比较好,但与第一梯队的其他兄弟省市相比,在综合竞争力、原始创新能力、人才吸引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如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推动数字经济赋能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殷切期盼?如何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通过专项报告审议、专题询问和重点处理建议督办等多项监督活动,聚焦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集成电路、软件服务、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未来网络等我省重点发展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的制造业主战场,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提出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意识,提升数字经济主导产业地位;进一步突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重点,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能级和数字化赋能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能级和质量;进一步完善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改进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土壤”“小气候”,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为促进和保障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从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在金融支持上,要求省政府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在人才培养上,要加强我省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设数字经济专业、课程;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要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聚焦重点领域,提高基础研发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针对我省制造业转型慢、质量不高等问题,着重对制造业数字化作出规定,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数字技术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深度应用,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供应链数字化协作平台。

立法为民,增强民生福祉,是地方立法的永恒主题与不变初心。数字经济的发展最终要惠及人民群众。如何实现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推动治理和服务数字化?《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中专门增加了“治理和服务数字化”章节,规定了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推动政务信息共建共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加快社会服务优化升级,关注老年人等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等五方面内容。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职能过程中的支撑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通过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出台并不意味着这项议题到此结束,而是表明焕发法治生命力的阶段刚刚开始。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提出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学习宣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为助推江苏打造数字经济建设新高地,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足高站位、落脚百姓期盼,多措并举为激活我省数字资源和应用场景多元化优势提供强有力支撑。

守好家底

推动预算国资监督长出“铁齿钢牙”

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把公共财政置于阳光之下,为人民管好共同财富,是人大监督的重要任务。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探索创新,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精准发力持续发力,推动预算审查和国资管理监督工作持续深化。

预算审查监督怎么做?变“看菜”为“点菜”,从“线下”到“线上”。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抓手,推动预算审查监督走深走实。支出预算的总量和结构如何?相关行业、部门支出预算是不是与省委确定的重大任务相衔接?教育、社保、医疗等基本民生需求预算安排如何?这些都是在预算审查监督中必须重点关注的内容。针对预算安排中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分别制定贯彻落实清单,协同推进预算编制体现支出政策性和绩效性。在坚持预算报告及草案初审程序性的同时,变“看菜”为“点菜”,督促财政部门推进政府预算报告内容改革,增强预算报告及草案的可读性和可审性,使提交省人代会的报告内容更充实,重点更突出,草案更细化,参阅材料更丰富。

本届以来,着力构建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互联网+”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锻造预算审查监督“新利剑”。通过发挥系统的实时监督功能,持续跟踪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情况,持续推动加快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进度,持续关注养老、就业、医疗、教育等重点民生资金投入和使用,实现线上发现问题与线下核实处理相结合。如今,轻点鼠标,便可穿透财政的多项具体开支,初步实现“财政资金到哪里,人大监督就到哪里”,打通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国有资产管理怎么监督?变“简单账”为“明白账”,从“单项化”到“全覆盖”。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在本质上就是为人民守好国资家底、管好共同财富。本届以来,每年除了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四大类别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的首轮全覆盖。

2021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从土地、森林、湿地、海洋、水等7个方面揭晓了我省究竟地有多“大”、物有多“博”的答案,亮出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丰厚“家底”。为配合做好审议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围绕重点,做深做实调研工作。我省江河湖库水域岸线得天独厚,是全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水域约占国土空间面积的16.9%,太湖、洪泽湖分别位列我国五大淡水湖的第三和第四。针对这种自然资源禀赋特征,调研中着重做好“水文章”。预算工委赴盐城市、泰州市实地调研并察看里下河低洼湖荡的生态修复与保护情况,同时委托淮安市和宿迁市人大常委会了解有关洪泽湖及其岸线的保护利用情况。调研报告梳理了管理体制机制、重点领域改革等4方面11个问题,提出了落实河湖生态长效保护、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5方面14条具体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送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本届以来,聚焦国资管理各个领域的短板弱项,注重在跟踪监督、持续监督上下功夫,连续多次组织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有力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细落实,形成国资管理监督持久力。

今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全面总结本届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和监督工作情况,持续推动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

用心用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了谁,依靠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答卷上的鲜明底色和生动注脚,始终闪耀,烛照前路。

开展五年规划纲要审查、评估和计划审查、执行情况监督,是省人大常委会经济监督工作中的“基础题”“必答题”。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审议,2020年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调研,为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做好充分准备。每年在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紧紧抓住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尤其是对于事关民生的消费、就业、房地产等方面的问题困难,加强即时性、有针对性的研究,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强化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苏北农房改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问题列为重点调研项目。调研组开展了历时5个月的深入调研,实地走访苏北5市、8县(区)的农房改善项目,与农民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先后搜集整理了各地各部门百余份各类材料,汇总分析了近千个基础数据,在充分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精准“把脉”,对症“开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得到了逐步落实。

百业兴,交通先。我省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且不断完善,有力支撑了经济建设发展,但区域间、城乡间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短板弱项重点发问,有效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水平,畅通经济循环,服务高水平出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2021年,为更好评议省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实地调研优化交通出行环境等方面项目实施情况,推动四好农村路升级,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坚持交通领域立法组合发力、提升质效,修订公路条例,制定水路交通运输、农村公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不断顺应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迫切需要。

产业是发展的重要载体。2019至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结合专题调研、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重点跟踪了解我省产业链现代化推进情况。针对产业链发展质态、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推进产业链高端化发展、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优化产业链布局结构等具体工作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通过强化战略谋划、实施壮企强企工程、推动平台建设、加强要素保障等具体举措加以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产业链现代化工作。

紧贴全省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针对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双重压力,坚持急需先立,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上升到法治层面。坚持回应关切、保障民生,修订广告条例,制定电力条例、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贯彻为民宗旨,增进民生福祉。对法规草案中专业性强、分歧较大的问题,广纳民意,积极回应管理相对人的建议,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立法民主化水平。敢于、善于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偏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代表人民,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阐述,各项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坚持邀请代表参与,不断提高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参与度。对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涉及跨地区的重要问题和重大项目,组织上下联动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形成整体合力。2019年,为积极呼应代表关于加快通州湾开发建设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南通市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的五点建议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均得到有效落实,使加快推动通州湾开发建设成为省市共识。

时间洪流奔涌向前,时代考卷常考常新。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已经开启。征衣未解再跨鞍,蹄疾步稳又出发。省人大常委会将永葆“赶考”的清醒与坚定,以强烈的答卷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致广大而尽精微,步履铿锵、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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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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