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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立法创新动力源——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展“小快灵”立法工作回眸
2022-12-20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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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全文仅18条,体例简约不设章节,划定场景在“院前”,重点在“急救”,本质上是一种“医疗”服务,目的是发挥立法对这项工作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今,每一阵急救警报声响起、每一次救护车的飞驰而过,都已成为“小快灵”立法为生命开辟绿色通道的生动实践。

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如何不断探索创新,坚持“急用先行”,积极回应时代所需所盼、解决社会治理痛点难点、突破通达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瓶颈”,显得尤为重要。

回顾过去五年,在国家立法的示范带动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实事求是“量体裁衣”,在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协同和民生保障方面,推动一大批接地气、立得住、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先后制定出台,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入新动力。“小快灵”立法这一概念也开始为更多人所知。

遵循“小快灵”立法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研究丰富地方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栗战书委员长也多次强调,要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

2022年5月23日,江苏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政隆在会上强调,要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积极探索创制性立法,不断丰富新时代地方立法形式。此前,省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为有针对性地推动江苏“小快灵”立法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今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推进“小快灵”立法列为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改革10个重点项目之一。法制委、法工委2月起启动专项调研及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征求各方意见后,研究提出《关于深入推进“小快灵”立法的指导意见(草案)》,并于今年正式出台。“以出台指导意见的形式推进‘小快灵’立法,是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务实举措。”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重点改革推进成果交流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说道。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把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立法的首要目标,通过“小快灵”立法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可见,现实生活的迫切需求是“小快灵”立法的前提和基础。

将时间的指针回拨至2020年春节,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战大考中,“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工作中人们意识到,疫情防控越是最吃紧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此时,“大块头”立法的时效性难以满足疫情防控的紧迫要求,立法速度上要讲求以快制胜,追求高质高效。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进行“小快灵”立法。仅在江苏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半个月后,2020年2月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及时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并于当日起实施。“快”是此次立法工作的鲜明特点,以高效的制度设计对疫情防控中群众关心的政府控制措施、单位和个人防控义务、物资保障和政务服务等予以充分回应,为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人大担当作为。

快速精准做好制度设计的同时,“小快灵”立法要注重选题精准性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切实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也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地方人大如何细化落实要求,明确事项范围,突出重大决策中的重点事项,实现工作计划有序推进?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出台《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以仅有10条的“小身材”,直指关键,提出细化性和针对性的工作程序与要求,可谓“条条管用”“条条不可或缺”。

探索协同高效立法的成功实践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明确了区域发展合作机制的内容,增加规定省、设区的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这是对包括长三角地区地方实践经验做法的总结固化,也是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小快灵”立法实践的肯定和支持。

11月12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三周年工作现场会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召开。三年时间,这片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2000多平方公里土地,在制度持续供给中探索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路径。示范区成立之初,在跨省级行政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涉及多个平行行政主体的框架下,如何探索一体化推进?沪、苏、浙人大常委会携手靶向精准、化繁为简,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虽仅有7条,但内涵丰富、意义深远,丝毫不逊于其他任何一个地方立法项目。

该决定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原则下,理顺了法律关系、工作组织架构和相关职责,更为重要的是为一体化示范区赋权赋能,加大支持力度,既明确了政府及部门的支持,还明确了对与地方性法规不相适应的地方予以调整。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治江理念,不仅是一句口号,也是实现人与自然更好融合的现实命题。因长江具有流域性及水生生物资源流动性的特点,长江禁捕工作需要协同立法来保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聚焦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这一“小切口”,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条款并不长,仅有11条,但非常精炼、管用,从决定动议到出台只用了2—3个月,科学划定禁捕区域、构建联合监管工作体系、对违法行为设置相应罚则等,立法的灵活功效得到彰显,充分体现‘小快灵’的立法特点。”2021年4月1日,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上海医院看门诊,刷医保卡就能直接结算,不用两地来回跑,方便还省钱。”受益于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江苏苏州市民陈阿姨看病更省心了。今年9月底,三省一市人大再次携手并进,从一张“小社保卡”着手,思虑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步作出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若干规定,让百姓安心攥紧稳稳的幸福。

如今,长三角地区首条跨两省一市的快速通勤铁路——沪苏嘉城际铁路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兴三地同步开工;经常在江苏南京、镇江和安徽马鞍山江段“串门”的江豚翻转跳跃、捕食嬉戏;138个政务服务事项在长三角41个城市实现跨省市通办……每一部“小快灵”协同立法的生动实践都让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愿景愈加清晰。

切准民生保障的实际所需

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江苏围绕限制开山采石、长江水域禁止非法采砂、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等先后作出决定,开启了“小快灵”立法的江苏探索。

五年时间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特色为魂、精细为本、创制为要”的原则,加强民生保障领域立法,着眼解决实际问题,以立法高效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实践证明,‘小快灵’立法切口小、反应快、形式灵活,更有利于解决地方治理和行政管理的实践急需,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突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感慨。

从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这一“小切口”着手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到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地震预警工作的地方性法规、2021年江苏“小快灵”立法项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再到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开辟生命绿色通道的《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一批有特色、真精准、敢创新的“小快灵”法规相继制定出台。

这些法规的共同特点是:立法切口小,体例简约;法规条文较少,有的全文仅有18条;立法快捷高效,大多不到半年时间,就完成从启动立法程序到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表决通过的全过程。

小餐饮里有着大民生。破解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老大难”,留住小而暖的幸福感,法治是关键。“立法不可能面面俱到,规范所有内容,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小餐饮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立法的选题角度小,解决问题就有针对性,该决定要就餐厨垃圾、污水处理、油烟排放做出刚性规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出台前的审议阶段,委员们提出相关建议,使立法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实施后,大家一致认为,该决定规范了各方责任及有关罚则,充分体现了小而精、真管用的要求。

同样聚焦“小切口”,《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共20条。地震预警信息只能由省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在地震预估参数达到确定的阈值时,由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向相关区域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决定内容直奔主题、直指工作实际,通过立法让地震预警在与自然灾害这场“速度博弈”中,用及时的警报为人民筑起生命防线。

值得一提的是,“小快灵”法规虽然普遍篇幅不大、起草过程高效,但高标准、高质量贯彻实施的要求却丝毫没有降低。为让“抓早”“抓小”的院前医疗急救事业更好发展,追加进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以18条的“小体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多年来全省院前医疗急救的突出问题。条文虽不多,但内容丰富且专业性较强,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条例实施座谈会上,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表示,将对标条例完善配套政策,全力推进急救站(点)建设,加强急救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急救行为,构建急救信息化平台。

纵观五年的立法过程,正如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所说,“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当时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几条就定几条,不拘泥于条例结构完整,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收到了很好的立法效果。”随着立法选题、体例结构和工作安排等方面持续突破,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小快灵”立法定有“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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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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