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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起生态母亲河 碧水安澜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纪实
2022-12-06 08:53: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作者:于同化 王燕 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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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下,如何守护一江碧水,以重点区域的保护带动全流域的整体修复,构建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模式,是沿江区域的必答题。践行新发展理念,激荡发展新动能,已成为江苏全省上下共识。

——这是一次攻坚克难的进军。2021年以来,江苏沿江八市共关闭退出301家化工企业,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46家,取消25家化工园区的定位。

——这是一段把握机遇的航程。2021年,江苏沿江八市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超过77%,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分别占全省的86%和87.4%以上。

——这是一条风雨兼程的征途。江苏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全面完成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退捕禁捕任务,全省7392艘渔船、14887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长江江苏段1200公里洲岛岸线、3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秩序稳定。

保护好长江的生态环境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关注的“国之大者”。长江横贯江苏432.5公里,全省80%的生产生活用水由长江提供。近年来,江苏持续以“钉钉子”精神做好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生态修复“三篇文章”。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8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和全省沿江8个设区市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全省上下联动,共同“问诊问效”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打好碧水保卫战 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因江得名、依江而兴,镇江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拥有293公里的长江岸线资源,却也长期受困于“重化围江”的难题。

9月5日,检查组首站前往镇江。在镇江兴隆社区西十组外江滩,竖立着一块“江苏远泽电气有限公司片区整改情况”的告示牌。此前,这里是江苏远泽电气的一片厂房,企业在长江围堤上埋设管道,将生产废水直排长江。相关负责人告诉执法检查组成员,今年4月,当地便完成了对该企业的全面拆除工作,实施场地复绿,对管道断裂处受污染土壤进行清除转运、规范处置。

还江于民,还岸于民。2021年以来,沿江八市共关闭退出301家化工企业,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46家,累计依法关停沿江化工企业3505家,压减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145家,取消25家化工园区的定位。

常州市郊,10公里的新龙生态林绿意绵延、鸟鸣啾啾。过去高峰时期,长江常州段25.8公里的岸线曾开设了百余家化工企业。如今,沿江一公里范围内的低质低效化工企业全部清零,建成滨江新材料产业园。坐落于宜兴环科园的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让人眼前一亮,这里不仅闻不到异味,而且污水“转一圈”就能喝,实现了水质永续、能量自给、资源循环、环境友好。

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全省持续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完成“三磷”企业综合整治和尾矿库存污染整治,在全国率先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整治完成率达75%。

治理进,污染退。截至目前,长江干流水质Ⅱ类比例、主要入江支流水质Ⅲ类比例分别达100%、98.3%,比2016年分别提高50和41个百分点;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饮用水安全和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两个确保”。

打准转型升级战 擘画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破”,是为了更好地“立”。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近年来,江苏更加注重系统谋划,有力促进沿江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制定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扎实推动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化工、水泥、船舶等行业“智改数转”,打造了一批行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绿色工厂,促进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

南通作为万里长江在江苏奔流入海的最后一道生态屏障,跻身“万亿城市”后依然清醒地认识到,在超万亿GDP中,约7.4%来自转型升级压力日益增大的建筑业,5%来自亟待进一步提升附加值的家纺产业。为谋求生产力的生态化转型,南通依托沿江科创带等战略平台,锻造以科技创新为牵引的新发展动能,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已占规上工业半壁江山,形成船舶海工、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

为全面推进泰州百里大江风光带建设,再现“春江花月夜”现实美景,泰州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节能生产,组织专家团队对30家企业开展节能和绿色诊断,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5家,省级绿色工厂企业25家。如今,靖江新港、泰兴虹桥等沿江化工园区被撤销,相关园区实现了污水集中治理、集中排放、24小时全天候现代化监测监控,从根本上杜绝了污染长江水的现象。

绿色,是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安全,是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底线。长江南京段约98公里,承载着繁重的运输任务,每天船舶往来不息,被称为长江航道“钻石航段”。放眼432.5公里的长江江苏段,8个沿江亿吨级大港,年进出港船舶超过300万艘次,年货运量约占长江全线七成……在海事部门的监控屏上,不停闪烁的光标直观展现着长江江苏段这一“钻石航段”的繁荣。

漫江碧透,百舸争流。多年来,全省不断畅通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构建沿江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今年以来共争取基础设施专项债900多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超过100亿元,支撑一批跨江融合发展的高铁、过江通道项目加快推进。以扬子江城市群建设推进南北联动、跨江融合、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历史长河中,长江文化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涵养着人们的精神世界。今年1月,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正式启动。4月,江苏出台《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推进方案》,提出到2025年将基本完成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任务。届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将成为江苏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的鲜明标识和闪亮名片,更好地滋养每个生活工作在这里的人。

江阴以生态为基,打造“八公里沿江、十公里运河”城市文化景观T台,以文脉为骨,整体性保护开发徐霞客故居、黄山要塞等文物遗迹。常州长江大保护展示馆,由一座废弃化工企业改造而成。作为长江、运河的交汇点城市,积淀下深厚的文化底蕴,扬州成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关键节点城市。然而古运河两岸也曾一度因水而困,环境污染严重。如今,这里不仅依托古运河遗址布局了非遗街区,还有文创产业区、科创产业区,大运河博物馆也已建成开放,经济的转型升级、文化的保护传承、生态的保护修复,在这里产生了叠加效应。

打赢修复攻坚战 推动长三角区域携手共进

“看,有江猪子!有十几头呢!”在南京主城区的江段,不时跃出水面的长江江豚成群结队,让众多市民兴奋不已。长江水清“豚”先知。江豚作为指标性物种,生存状况是长江水质好坏的一面镜子,这几年,随着长江水生态不断变好,南京江豚数量持续增加,江阴江面也出现江豚追逐嬉戏,镇江豚类保护区时常可见成群江豚在江面游弋,发出“噗哧噗哧”的呼吸声,场面十分壮观。

为持续改善“微笑天使”的生存状况,江苏积极开展“拯救江豚行动”,今年8月份,南京、镇江、马鞍山两省三地推进长江江豚保护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是全国首例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目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共记录物种4142种,其中珍稀濒危物种116种。“渚清沙白鸟飞回”的诗意景致,正在扬子江畔成为可见可感的现实模样。

近年来,苏州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全市26艘长江捕捞渔船全部退出并拆解报废、31名退捕渔民实现再就业。常熟出台长江“十年禁渔”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妥善安置上岸渔民并吸收部分渔民到执法队伍,切实维护渔民利益。

共抓大保护,关键在一个“共”字。长江流域禁捕,特别是长江口禁捕,需要探索长江流域禁捕跨省联动监督、协同立法、联合执法。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一个月之际,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均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一年多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实现长江口禁捕执法监管常态化,构建齐抓共管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格局。

记者跟随执法检查时了解到,目前,江苏已全面完成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的退捕禁捕任务,全省7392艘渔船、14887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长江江苏段1200公里洲岛岸线、3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秩序稳定。

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助力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场。省法院发布的江苏法院2021年度“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首例即为夏某等9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743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7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0余公里,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2.9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5000万余元。

近年来,江苏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多措并举实施岸线生态修复,累计退出72.6公里长江生产岸线转为生活、生态岸线,沿江两岸造林面积超过115万亩,加快推进森林湖泊湿地修复。高标准打造沿江特色示范段,在江阴,昔日汽渡码头变身韭菜港公园,游人络绎不绝;在张家港,生态修复让双山岛成为旅游胜地,芦花摇曳,群鸟翩飞;南通五山、南京幕燕等20个特色示范段串点成线、连片成带,带动了沿江整体环境提升。

打胜保护持久战 守护江苏母亲河岁岁安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肯定了全省各级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但总体看,长江生态环境尚未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根本转变,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尚未落地实施,省市层面已建立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区域协作机制尚处于探索推进阶段;资源保护和‘禁捕’规定执行不够严格;污染治理规定落实不够到位;生态修复和岸线管控力度有待加大,湖库富营养化问题等还未全面改善;绿色转型发展有待深入推进;一些部门和地方对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学习把握不够,法律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和不足。

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流域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大成果。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促进我省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如何更好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完善法定责任落实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切实增强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严格禁止和整治在森林公园、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等问题,加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不断巩固禁捕管理成效。

——“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狠抓污水治理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提高园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的效能。加强农村和农业污染治理。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严格船舶修造企业环境管理,整治散装码头跑冒漏撒现象。打好沿江河湖生态功能修复主动战。改善长江流域河湖连通状况,继续做好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工作,及时纠正侵占湿地等行为。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着力打造绿色能源、绿色交通和绿色建筑发展体系。

从六朝古都南京到江海明珠南通,泽被万世的长江母亲河如同一幅积墨绘就的画卷,浸染出大江两岸的无尽繁华。江苏的发展犹如巨轮远航,顺磅礴长江之水劈波奔涌、直入大海。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提供了契机,全省上下应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凝聚起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的强大法治力量,努力实现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和发展质态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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