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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所呼 我有所应︱要“土绿”,更要“土净”,净土有法,护好“食之本”
2021-03-10 15:57: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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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住苏全国人大代表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反映群众呼声,建言国之大计,推动改革发展与法治进程。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江苏人大网、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推出“你有所呼 我有所应”系列报道,今日推出第八篇,敬请关注。

“万物土中生,食以土为本”。土壤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相比于看得见的“雾霾”、闻得到的“臭水”,土壤污染更难发现,也更难治理。

早在2015年江苏省两会,污染土壤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已成为焦点话题。“农村土壤已成为纳污的主要场所,严重影响到粮食生产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说。长期以来重金属、有机物对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可谓“触目惊心”。

“土壤治污迫在眉睫,但没有法律可循,像污染的土壤能否种粮食、污染土壤修复中的责任主体是谁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沈仁芳说。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止步不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

“让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的呼吁很快有了回声。2016年,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院土壤污染防治中心主任林玉锁参与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其中明确提及“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立法空白。

徐州市发现,被列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应用国家及省级试点项目的三个首批治理地块曾经是化工企业所在地,污土最深达十米,土壤和地下水中含有苯、苯并芘、氯苯等17种有毒有害污染物,超过人体可接受风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前,江苏已迈出实践探索步伐。2017年,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隶属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曾开展已收储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后,实际操作层面有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储备中心跟踪管理措施更为严格、规范。”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温丹丹介绍说,2020下半年,徐州市首批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顺利完工。1.47亿元的投入,让17万方污染土壤得到处理,14万方污染地下水经处理并检测合格后排入管网。

“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不能只看到投入的经济账。”温丹丹补充道。治理好的三宗地块将被规划为居住及商业用地,助推徐州市鼓楼老工业区整体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文化发展。从“病土”变“宝地”,首批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案例,为后续同类项目提供借鉴。

2020年8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江苏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10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反馈座谈会上提出,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治理的艰巨性、复杂性,以更大力度推动土壤突出问题整改。2021年,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基金正式成立,总规模20亿元。

要“土绿”,更要“土净”。从发现问题、重视问题,到如今解决问题,江苏始终勇当先行者,寻找着土壤污染防治的办法和对策,不断贡献着“江苏智慧”。

2021年全国两会,沈仁芳依旧关注“土”问题。“只有摸清土壤‘底细’,才能精准‘治土’。”他建议启动我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对土壤进行“全面体检”。同时,他还为南方红壤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鼓与呼”。

土壤污染治理道阻且长,但只有土壤“解毒”,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中国饭碗”装好“中国粮食”。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黄泽文 徐春晖 张苏宁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标签:土壤污染防治;土壤;徐州市
责编: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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