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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苏州组扬州组省人大代表联组开展年中专题调研
2020-09-07 09:52: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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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至4日,省直苏州组扬州组省人大代表在昆山市就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代表们实地考察了淀山湖镇六如墩自然村农房翻建项目、张浦镇金华村“菁华宿院”项目,参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昆山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苏州市及昆山市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苏州市通过对涉及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的13144个自然村进行优化村庄布局,实行闭环化监管、多元化引导、协同化管理,加快农房不动产证发放,探索宅基地退出和使用权流转机制,闯出了一条提高农民收入、提升农村居住环境的新路子,被农业农村部列为承担“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任务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代表们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明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三块地”(农村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之一的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农民极为重要的财富。做好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对保障农民的居住权和财产权,实现安居乐业、生活富裕,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基础性作用,意义重大。
  代表们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一要注重强化管理和资源开发的统筹。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住建部门原有基础资料的整理和利用,把宅基地利用与管理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在更高的层次上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二要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民为国家、农村集体和农村事业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按照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为重点,加快地籍和农房信息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三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当前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旧矛盾交织,作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地区,要在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宅基地盘活利用等疑难问题上找到好的解决办法。四要推进立法进程。围绕农民住房建设管理领域的现实状况及问题挑战,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等方面,收集各方意见,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立法,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基础性作用。
  省人大代表谭颖、赵旻、江桦、邵伟明、芮鸿岩、王琦、刘明、薛刚、周明浩参加调研。苏州市有关负责同志陈振一、温祥华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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