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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落实” 江苏以法治促进优化政务服务
2020-05-15 15:5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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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5月15日讯(记者 拾冠之)5月15日,《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将为推动江苏省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悉,作为全国第一部关于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地方性法规,该法共分7章58条,既是对江苏深化“放管服”改革经验的制度总结,也为政务服务工作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法治基础。立法时广泛开展意见征询,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坚持以民意为本,及时发现政务的堵点难点,每个法条力求找准便利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最终形成正向激励的良性循环。

众所周知,现实中解决一些问题往往牵涉多个部门、甚至责任单位或企业,为确保法规之间相互衔接、协调一致,《条例》指明了有关各方需要付诸的实际执行效果,真正实现了便利化从“服务满意”到“结果满意”的转变。如,法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评价考核制度。政务服务事项依法需要现场勘验的,行政机关应当明确勘验期限,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人开展指导。现场勘验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一个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勘验。

为避免“重形式、走过场”和“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条例》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方面有哪些亮点?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回答中国江苏网记者提问时,用“五个结合”归纳《条例》亮点,即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便接待群众;确保安全压缩时间,限时办与保质办相结合;参照网格化社会治理经验,异地办与就近办相结合;统一答复,内部办与外部办相结合;分散办和集成办相结合,进一步实现向“落实型”转变。针对如何强化监管质量,王腊生指出,《条例》特别注重“审”与“管”的相衔接,从接到问题、办理、督办、落实等各个环节流程做到有章可循,并通过建立政务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等担任特约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政务服务好不好、能不能真解决问题,人民群众感受是最直接、最有发言权。”采访中,代表们一致认为,《条例》中的不少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台该法规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我省政务服务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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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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