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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一审获刑6年
2018-06-12 08:4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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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于英杰)6月11日上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依法对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吴晓东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33万余元,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0年至2016年,吴晓东在担任东台市富安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长,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弶港镇党委书记,东台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东台市东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某等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施某、钱某等人贿送的款物,折合计人民币133.3万元。

标签:吴晓东;获刑;东台市;市长;6年;扬子;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大丰区人民法院;书记;公开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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