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8日讯 徐州市纪委27日通报,由市纪委和扶贫部门共同制定的《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近日出台,目前已有38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该问责清单明确十种情形将被追责: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推动不力的;脱贫攻坚措施不扎实,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造成识别不精准的;违反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脱贫退出程序规定,或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扶贫优惠政策或款物的;截留、挪用或侵占扶贫资金的;违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造成资金长期滞留的;擅自占用、变卖或毁坏扶贫资产的;未按要求分配扶贫资产收益的;驻村帮扶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影响的。 (李敬权 王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