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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切实强化精准监督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2017-11-01 07: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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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省交通厅纪检组建立“护林员”智慧监督平台,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对苏州地税局开展“三重一大”监督。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认真落实省纪委“1+N”配套制度。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江苏省纪委高度重视派驻机构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顺利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全覆盖”基础上,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推动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省级层面,35个派驻纪检组紧紧围绕自身职责,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彰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维护了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

  驻省民政厅纪检组

  开展精准监督 推动精准扶贫

  民政和残联是基本民生兜底保障部门,在精准扶贫方面负有重要职责。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工作。

  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专项资金分配跟踪监管不足、救助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掌控不到位、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存在“最后一百米”监管盲区等风险和问题,驻厅纪检组及时采取措施。一是以“监督意见”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履行监管主责,贯彻落实好兜底保障民生政策,一贯到底,见人见事。省民政厅党组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组织24个督查组分赴徐州、盐城、淮安、连云港、宿迁,每组带着信访反映的问题,选择一个县(区)、抽查一个乡(镇)、普查一个村,通过入户调查,现场纠正一些错保问题。二是以“贴身催办”推进“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跟进,全程参与该项工作组织实施,动态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中,多次约谈相关承办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统一思想、协调步骤、合力推进。目前已与民政部核对中心、省公安、人社、国土、国税、地税、工商、高院、司法、扶贫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13个设区市联网,部分数据已经入网运行。三是以“点题开单”责成被监督单位查纠问题。特别是对今年审计发现的12个重点帮扶县(区)农村低保存在的疑点数据认真核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限时清退,共清退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2155人,并将排查整改范围扩大到全省各县(区),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行动,促进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落实。

  驻厅纪检组还推进实施“一事双报告”制度,要求被监督单位各处室(单位)在业务工作事项提交相关领导审定和上报党组会、厅长(理事长)办公会等会议议定的同时,提交上报该事项从动议起直至完成的全程廉政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及防控责任人。同时,实施书面监督制度,通过监督意见书和监督建议书,压实党组织“两个责任”,提升监督精准度,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驻省交通厅纪检组

  建立智慧监督平台 探索政治生态评价

  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综合监督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办、省交通工程建设局3家单位,今年以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开展“护林员”智慧监督平台建设。

  “护林员”智慧监督平台践行“互联网+执纪监督”理念,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交通运输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动态监管;全面掌握厅管干部廉政情况,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及时了解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并作出综合评价,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平台由廉政风险防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干部廉情采集与评价、政治生态评价4个功能模块组成,即将上线试运行。

  为推动被监督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驻厅纪检组探索建立了政治生态评价办法,设定6个一级项目、25个二级项目和34个三级项目,将相对抽象的政治生态具体化、数字化。一级项目包括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严明纪律和规矩、满意度测评和创新创优,二级项目和三级项目是一级项目的细分项目。评价方式采用积分制,总分100分,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权重赋予相应分值,对各项评价情况进行减(加)分,得出驻在部门政治生态评分,设定4个区间:92-100为优秀、85-91为良好、75-84为一般、74分及以下为较差,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作出综合评价。评价数据来源于驻厅纪检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专项测评、相关部门反馈和“护林员”智慧监督平台采集,每年根据形势需要适度动态调整相应评价项目。

  政治生态评价将在每年初开展一次,评价时段为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出来后,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及时对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苗头作出预警提醒,提出整改意见。目前,政治生态评价工作已在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开展试点。

  驻省地税局纪检组

  紧扣“三重一大”监督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面上排查、分析,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确定地税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津补贴发放、二手房交易、税收风险应对、项目经费违规列支等年度重点防控风险。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方面,驻局纪检组督促省地税局党组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完善决策办法,防范决策风险。

  驻局纪检组在“两个责任”检查中发现,省地税局党组在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缺少具体规范要求,对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大额资金的标准不明确,容易造成应在党组会上研究的事项没有到位等问题。驻局纪检组向局党组提出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建议函。省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省地税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7个方面19条具体内容,规定了扎口管理、会前告知、会议研究和集体决策等方面的主要程序。

  针对地税系统是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特点,驻局纪检组加强对各市县地税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省地税局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督察内审处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组成两个督查组深入苏州、镇江、淮安、泰州、吴江、句容、洪泽、泰兴8个市县地税局,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不明确、讨论不充分、决策程序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部分市县地税局长办公会研究党务工作事项等问题,提出建章立制要求,督促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针对地税行业性、系统性廉政风险特征,驻局纪检组主动与局党组沟通,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和执行列入重点廉政风险防控范围,明确由局党组牵头,加强对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的防控;及时向局党组通报落实廉政风险点监督检查情况;主动协调局机关纪委履行组织实施、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自我监管职责,督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防控廉政风险合力,推动主体责任部门落实责任。

  驻省发改委纪检组

  深化标本兼治 注重整改成效

  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综合监督省发改委、物价局、能源局、太湖办、沿海办、工程咨询中心和信息中心,廉政风险排查分“两步走”:3月份,开始对7家被监督单位的88个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集中调研走访,逐个排查廉政风险;7月份,系统分析各单位行业权力特点,锁定关键处室58个、关键环节164个,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线索大起底等情况,反复推敲出潜在系统性、行业性风险问题43个,形成《综合监督单位廉情手册》成果汇编。

  驻委纪检组将《廉情手册》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精准监督指南,根据划分的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分级分类分工,紧盯一级风险事项和关键处室关键人,抓住重点防范系统性行业性风险。按照驻委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操作规程》,将监督事项三次分类处置。廉政风险排查时,将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定级为一级风险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在监督“制定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暂行价格)”事项时,一次处置时定性为一般事项,派员参加价格审议小组会议后,认为其中可能存在成本监审不严谨等潜在风险,二次处置升级为关注事项。组长亲自带队赴某电力企业实地调研,发现成本监审存在明显问题。纪检组立即将该事项由一般事项转化为重要事项,集中精力全程监督,不漏掉任何问题线索。今年,对各单位主动上报的31件“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重点跟踪17件一级风险事项,由一般事项转换成重点事项2件,批评教育11人(次)。

  7月下旬,利用各单位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召开的时机,驻委纪检组组长与各单位党组书记交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提交《廉政风险排查反馈意见函》。今年8—9月,各单位突出重点整改主要潜在风险问题,初显防控成效。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内控管理,正在制定“三重一大”规定、招投标管理等9个内控制度;认领援藏援疆办、对口支援处、经济合作处3个处职能交叉的问题,迅速与省编办对接,将3个处调整归并为两个处,并重新界定处室名称和职能;整改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长期不轮岗交流的问题,正在对20个正处长岗位轮岗交流。

  驻省农委纪检组

  严格执纪问责 推动问题整改

  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优化人员配置,组建两个驻点监督小组,在省农委、省林业局、省农开局、省农机局等4家综合监督单位轮流开展驻点监督。今年5月召开的省农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驻委纪检组指出省农委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今年8—9月,省委巡视组对省农委进行巡视,驻委纪检组在平时调研基础上,结合巡视问题反馈,聚焦省农委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绩效工资创收渠道不规范、少数事业单位所属关联企业协会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积极推动整改。

  在事业单位问题整改过程中,驻委纪检组严格把关,对整改方案提出多处修改意见,对自查表格增加8项清查项目。为严肃党内纪律,驻委纪检组对超发绩效工资、违规购买购物卡等顶风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两名正处级干部拟立案调查,形成震慑,打消部分人员等待观望、推诿扯皮思想。

  在推动省农委做好问题面上整改的同时,驻委纪检组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发现事业单位需要通过创收解决绩效工资缺口是问题发生的诱因,对事业单位教育管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教育、重创收轻监管是问题发生的关键,少数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社团缺乏内控机制是问题发生的根源。驻委纪检组督促省农委党组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方面,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经费来源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尚未全额纳入财政保障的过渡阶段,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社团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及其关联企业、社团内控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围绕廉政风险防控,驻委纪检组重点推动5个权力事项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分别是省农委的疫苗采购、省林业局的林地征占用审批和野生动植物人工繁殖审批管理、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的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立项审批、省农机局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加强制度建设 提升履职实效

  今年以来,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切实强化制度建设,深化标本兼治,着力管长远、提效能、强监督,推动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派驻改革的新情况,驻委纪检组对照《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制定关于纪检组加强对驻在部门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日常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范围、保障机制等,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纪检组对驻在部门18名班子成员、158名处级以上干部普遍访谈一次,完成146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的建档工作,对6名党员干部有关违纪问题线索开展初核、立案审查。督促被监督部门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出76个风险点、绘制78幅“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43项,增强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精准性。

  驻委纪检组把督促落实省纪委《关于推动省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意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构建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省国资委党委制定24项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并通过文件宣贯、督导检查等手段,切实提高制度执行效果。其中,重点协调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对关系出资人权益和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的企业重大事项,实行内部法务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律审核,探索推动第三方监督在国资监管中运用。会同省国资委分别召开省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和产权管理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座谈会,积极推动系统性行业性风险点排查管控。

  驻委纪检组扎实推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目前省属国有企业集团纪委(除书记、副书记外)专职人员达61名,比文件下发前增加30%。会同省纪委组织部、八室举办两期以《工作规则》及“1+N”配套制度解读为主要内容的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针对当前企业纪检干部新进人员较多的情况,根据上级纪委关于监督执纪工作最新要求和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特点,组织编印《省属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工作指导手册》,从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6大环节,全方位阐述工作内涵要点,全流程编写操作规程,为企业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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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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