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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江苏司法厅出台聚焦富民15项举措
2017-02-14 17:10:00  来源:交汇点  作者: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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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 为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2017年省“两会”聚焦富民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实际,立足于群众生活富裕、精神富有, 2月14日江苏省司法厅发布司法行政聚焦富民便民利民15项举措。

  1.定期发布生活法律风险提示。通过12348网上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定期发布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帮助群众防范风险。

  【解读】江苏省司法厅依托法律服务大数据,预测可能出现高发或发生较大波动的法律服务热点,在全省1234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同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案例发布风险防范专页,引导公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

  【解读】对城乡特困户(含持特困证的困难职工)、因意外事件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政府扶贫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依靠抚恤金生活人员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对一些情况紧急的申请事项,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受理并指派办理,将审查期限缩减为3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

  3.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安排省、市律师协会理事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等知名律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4.开通全省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完善12348网络平台功能,提供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公开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用信息、业务信息、办案信息等,为群众选律师、找公证、做鉴定提供便利。

  【解读】依托全省统一的法律服务数据库,将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执业信息、联系方式、擅长业务等开放查询,为选律师、办公证、做鉴定提供便利。接下来将在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中逐步加入信用信息,帮助公众选择最适合的人员办理法律服务。

  5.提供多种形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在全省法院、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以及500户以上居民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员提供网上视频、电话预约、专家会诊等多形式调解服务。

  6.减少公证证明材料。坚持精简便民原则,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事项,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

  【解读】当前,掌握公民户籍、教育、婚姻等公共服务信息的部门之间互通共享或共享程度不高,公民信息仍处于碎片化状态,一定程度导致“证明多”、“证明难”以及“奇葩证明”等问题。为更好服务群众,江苏公证行业将减少当事人在办理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这四类公证事项时的证明负担,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进一步减少老百姓办证负担。

  7.减免办理公证费用。省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费用。

  【解读】在遗嘱公证方面,江苏率先在全国推出老年人遗嘱减免收费服务。接下来,江苏将加强监督,将减免收费内容在服务窗口公示,督促公证处主动落实,同时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严肃处理,并将落实减免收费情况作为公证员、公证机构年度考核以及设区市、县(市、区)公证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8.建立“公证存管平台”。为公民个人、企业、科研院所的发明创造、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合作等提供数据保管、证据保全、合同公证等服务,以固定合法证据形式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9.开展“美好生活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梳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制作全生命周期公民权利义务清单,量身制作法律意见参考等“私人订制式法治宣传套餐”;依托司法行政服务站,实现“法治书屋”村村有,无偿向群众提供法律相关书籍。

  10.提供环境质量鉴定服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分别在苏南、苏北、苏中推动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为环境损害诉讼、赔偿提供技术服务,助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11.成立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各县(市、区)组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巡回式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贴身式”法律服务;建立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众筹平台,组织小微企业通过平台共同集资购买合同审查、合同公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产品。

  12.设立“法律诊所”。在医院、学校、工地等人员集聚区设立一批法律诊所,派驻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值班坐诊,为区域内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

  13.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省厅及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由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参加的12348法律服务队,参与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公证调查取证、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

  14.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在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普遍设立连通省内监狱的远程视频会见室,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因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探视不便的,经审批后可提供视频会见服务。

  【解读】去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推出服刑人员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实现服刑人员亲属在“家门口”会见,促进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亲属、监护人申请远程帮教会见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或司法所提出预约申请。服刑人员申请远程帮教会见的,通过所在监区向监狱狱政管理部门提出预约申请。目前,全省监狱和县级司法局部署安装了会见终端(专用会见场所)129个,在912个基层司法所安装设立了会见预约终端,实现县(市、区)司法局和监所全覆盖全联通,系统现已正式上线运行。

  15.开展戒毒人员照管服务。完善13个设区市后续照管工作服务网络,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江苏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为期1年的帮扶、服务,降低戒毒人员回归复吸率。

  通讯员 张全连 交汇点记者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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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康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