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盐城检察机关“检察公益水上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在大纵湖区举行。盐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圣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群义共同为基地揭牌,盐都区政府、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等部门相关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由盐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扣华主持。盐城市检察院机关第二支部、第十支部部分党员志愿者参加活动。
黄圣年主任提出检察机关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保障的精细度和穿透力,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做到办理一个生态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同时也期待农业农村局与检察机关不断凝聚合力、携手前行,一起守护盐城的碧水蓝天,共同推进法治盐城建设。
在随后的增殖放流活动中,在两级院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及党员志愿者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1000余公斤鳙鱼、鲢鱼鱼苗被放入到大纵湖中。开展增殖放流,不仅可以补充和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的群体数量,还可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强水生态修复能力。本次所投放鱼苗的购置经费均来自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所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
据悉,近年来盐城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构建环境资源一体化公益保护格局,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深度融合,织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网,在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在东台黄海林场、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滨海黄河故道林场等7地设立生态修复基地,着力打造盐城市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基地群”。这些生态修复基地已成为检察机关集办案、恢复性司法实践、理论调研、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的综合性平台。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