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实现价值的方式有很多种,而刘娟却只钟情于她的检察事业。2005年8月,刘娟通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进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工作岗位上,从青涩的见习书记员到现在老练的“刑检”当家人,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她的胆识和才干在一桩桩疑难复杂案件中得以成长,不变的是对一切充满敬畏、对一切充满期待的本心。
要办就办成铁案
哪怕是块铁骨头也要啃下来
“6•15”专案是江苏省首例拆迁领域涉黑案件,案件体量大,涉案人员众多,无先例可循。办好“6·15”,不仅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战,更是对百姓美好生活的坚定守护。从提前介入到庭审结束耗时540多天,需要翻阅近400本卷宗,审查3000小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制作近1000页庭审预案,还需面对65名犯罪嫌疑人和70多人的专业律师团队……这一连串的数字,对于刘娟和专案团队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办成铁案要做求知若渴的小学生,她认真学习司法解释、学习典型案例、学习经验做法,把新知运用到“6·15”的每一个环节,争取把案件办得更精。办成铁案也要做黄卷青灯的苦行僧,办案期间她全身心的投入到扫黑除恶斗争最前线,和专案组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吃住在院里,主动放弃休假时间来到单位加班、查看卷宗。
付出终会有回报,经过13日焦灼的庭审,本案一审法院判处各被告人应有的处罚。她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共和国检察官,守护的不仅是个案的公平正义,更是一方百姓的美好生活。
铁一般的法律背后
更有脉脉的司法温情
刘娟开过最特殊的一次庭审,是在距离扬州九百余公里之外的小山村,嘎吱作响的桌子、熠熠闪光的检徽、重伤在床的被告人构成了庭审画面。这是一起无证驾驶案,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翟某某在醉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发生自摔,致使本人严重受伤、车辆受损。然而随着办案逐渐深入,刘娟了解到翟某某伤情严重,行动不便,一直在河北的老家养伤,而他家的经济情况十分困难,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毫不为过。按照规定,翟某某需要来回扬州开庭,路途迢远、经济紧张,于是刘娟和承办法官思索再三,想出了一个温暖的办法:将公诉席搬到被告人家里。连续驱车10多个小时,从江苏扬州到河北邢台,翻过崇山峻岭、驶过崎岖乡路,这是一次兼顾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的开庭。“谢谢你们考虑到我们家的情况,这么远来,太麻烦你们了,一定好好改过。”这个略显简陋的公诉台,似是一根无形的线,将刘娟与翟某某紧紧相连,把司法的温暖悄悄传递。
一名好检察官
要会办案,更要会以案释法
2019年是扫黑除恶的攻坚之年,由扬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牵头,广陵区检察院法治实务一线的办案人员组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讲团,刘娟就是宣讲团的组织者之一。“不会做ppt的普法者不是好检察官”,在刘娟的带领下,大家把专业学习做案件汇报ppt的看家本领全部使了出来,结合本院办理的6起典型案例,围绕主题演讲、以案释法、现场互动几个方面精心准备宣讲资料。
刘娟坦言:“我们是扬州市首个扫黑除恶宣讲团,那时候压力还是挺大的,生怕讲不好。”法治宣讲团的成员们白天抓办案,晚上搜集案例、写稿、制作PPT和视频,丝毫不敢松懈,在比赛前还进行了三次模拟演练,足足筹备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在首场宣讲会一举亮相收获好评。随后宣讲团便“邀约”不断。他们先后奔赴基层社区、机关开展宣讲,为群众送上“法治大餐”,在辖区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在一次宣讲中,一位阿姨热情地喊住刘娟:“我见过你,在电视上。”原来,扫黑除恶宣讲只是刘娟多年普法工作的一个剪影。
刘娟一直将法庭审理作为普法首要阵地,向旁听人员及观看庭审直播人员宣传各类法律知识100余次,积极接受各级媒体采访,通过电视和网络平台向群众说法。她办理的薛某某等人诈骗案,经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节目报道,对于猖獗一度的校园“套路贷”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扬州晚报》上也有属于她的“检察官说法”专栏,定期给普通民众讲案说法,将法律意识渗透进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里,三年来共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媒体发表案件宣传50余次。
从检十六年,初心不因时光荏苒而改变;办案千余件,使命不因工作细琐而淡忘。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刘娟坚信为人要有柔肩更有铁骨,办案要有法理更有温情,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脚踏实地,砥砺前行,擦亮“强富美高”新扬州的检察底色,为“好地方”的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