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阿姨,我最近很幸福,成绩也提高啦!”近日,指定监护的受益者小红(化名)给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未检办案团队负责人赵习芳发来短信和一个笑脸表情包,分享她的喜悦。
“在法治的清朗天空下,让每一名未成年人如星辰般熠熠生辉。”赵习芳说,为了这个目标,未检办案团队的全体队员一直在努力。
泰兴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成立于2013年,现由4名女性组成,平均年龄35岁,在未成年人大保护格局引领下,她们充分发挥女检察官特有的细致、执着、坚韧的性格优势,用法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深情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用细心呵护未成年被害人,用更加全面、优质的司法保护,诠释了未成年人保护路上的检察担当、巾帼担当。
经过不懈努力,该团队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打造的“满天星”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室获评“全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办理的1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件,1个案例登上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节目。
充分履职 加强困境儿童保护
瓦房土灶,做饭用的还是上世纪常见的拉风箱。桌子上只有一盆清煮土豆,家徒四壁,没有一件像样的电器。这是只要去一次就忘不了的元元家,与周边的乡村楼房形成鲜明对比。
2017年,泰兴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的赵习芳以“检察官妈妈”身份结识了年仅7岁的元元。元元在不满1周岁时,父亲自杀身亡,母亲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年幼的她只能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元元的遭遇牵动了“检察官妈妈”们心中最柔软的那根弦。此后,她们经常去看望元元,只要有空就把孩子接到家里小住。她们自己的孩子也非常疼爱这个小妹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新的文具等都会第一时间送给元元。
可是大家明白,这种临时性的帮助并非长久之计,元元需要的,是稳定的生活保障啊。然而,元元虽然过着如同“孤儿”一样的生活,却享受不到孤儿养育金。原来,元元的母亲失踪多年并无法律证明,民政局出于“慎权”考虑,不能将这种事实上符合条件的孤儿登记在册。
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否由检察机关支持元元起诉申请宣告母亲失踪呢?
2017年5月27日,泰兴市检察院支持元元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母何某为失踪人,这也是我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宣告失踪案。开庭的当天,元元的奶奶已经肺癌晚期,爷爷行动不便,是检察官和律师坐在原告席上走完了所有的程序。
2017年10月9日,法院当庭宣判元元的母亲失踪。判决生效后,泰兴市检察院马不停蹄地和民政局等部门对接,元元终于成为了登记在册的孤儿,每月能领取1350元的孤儿养育金(2020年6月已涨至每月1750元)。当检察官给元元的爷爷送去“孤儿证”时,老人家老泪纵横,不停地念叨:“检察官好啊,共产党好啊!”
元元终于有了稳定的生活保障,孩子很争气,2019年考上了四星级重点高中——江苏省黄桥中学。
帮助了一个元元,还有其他的“元元”吗?未检办案团队继续在泰兴市走访调查摸排,发现类似元元情况的“事实孤儿”有80多人,多在农村,因病致贫家庭比例较高。2018年2月,泰兴市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民政局、教育局、团市委等9个部门联合会签全省首个《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将关爱事实孤儿形成制度规范。
关爱“事实孤儿”的做法得到了泰州市、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被央视、《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018年11月13日,民政部召开“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座谈会,“江苏经验”示范全国。2019年6月18日,民政部、最高检、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全国推广,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的生活从2020年1月1日起得到制度保障。2020年5月,关爱保护“事实孤儿”做法被写进全国“两会”检察工作报告,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就此专题接受全国“两会”记者专访。
用微薄之力推动法治前进了一小步,作为参与者和见证者,泰兴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非常的自豪。
加强监督 构建多元监护制度
2019年4月,赵习芳接到泰兴市救助站的一个电话:10岁女孩小红的母亲,因车祸不幸去世,更不幸的是,小红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离世。母亲给小红留下了100多万元车祸赔偿金以及存款,还有一套即将拆迁的房子。
谁来负责小红今后的生活起居引起了亲戚间激烈的纷争。小红的母亲去世后,一直是母亲生前男友阿七照顾着小红。然而,为了不让“外人”参与监护人竞争,阿七被小红的亲戚们赶了出去。
小红因为没有监护人,生活无人照料,只好被送到了救助站。未检办案团队迅速联合民政局社救科、救助站、济川街道民政办、小红所在居委会等相关人员磋商小红监护人事宜。经过调查走访发现,小红与“继父”阿七的感情很好。虽然小红的母亲和阿七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大家一起生活了7年,一直都是阿七负责煮饭洗衣、打扫卫生、接送小红。小红亲热地喊着阿七“爸爸”。50多岁的阿七也主动提出,自己把小红当亲生女儿,愿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为慎重起见,做决定前,未检办案团队与相关部门人员一起做了充分的准备和调查。鉴于小红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确定先由村委会担任小红的临时监护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同时听取相关亲属的意见。另外,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赵习芳和街道办的同志一起对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听取小红本人的意见。最终,社区居委会结合收集的信息,召开会议初步确定监护人人选。
“10岁的小红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本着“最有利小红成长”的监护人原则,民政、检察院等部门综合考虑小红本人及其亲戚、邻居、学校的意见,最终确定由阿七担任小红的监护人,同时告知小红亲戚对指定监护不服的救济途径,明确由社区顾问律师调查小红的财产状况,评估阿七担任监护人的风险,对其担任监护人做好法治宣传,并确立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对小红权益的综合保护。
2019年4月,指定监护当天,阿七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当众宣读。至此,一起监护权纷争尘埃落定,有了“父爱”的小红回归了正常的生活,未检办案团队牵挂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除了上述指定监护权的小红案之外,泰兴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还先后办理了撤销监护权的泰宝贝案、变更监护权的嘉嘉案。有关监护权的案件类型虽有不同,但未检办案团队始终坚持一个信念:检察官既是国家公诉人,也是国家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监督人,尽管无法阻止风雨的到来,但一定会竭尽所能帮助孩子们走过风雨、迎来晴天。
聚集“四大检察” 多维守护健康成长
2020年3月5日,一起侵犯20余万条未成年人信息的犯罪案件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为了宣传招生,非法购买、提供几乎全市的中小学生信息。令人震惊的是,办案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业赫然在列,大家几乎成了“透明人”!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未检办案团队打破传统模式,申请由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成立办案组,对案件进行一体化办理。
此前办理过类似的案件,对办案组来说是个新的挑战。未检办案团队挑灯夜战,查阅全国类似案件的办理,在审查起诉阶段,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补充调取交易记录、核查电子勘验材料,不仅准确认定违法所得6460元,还追诉了陆某、黄某涉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漏罪。办案团队认为,臧某、陆某等4人侵犯20余万条未成年学生信息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侵犯了不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6月29日,泰兴市检察院吴文彬检察长和赵习芳共同对这起全省首例侵犯未成年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全部认定,对量刑建议全部采纳,除了依法追究臧某、陆某等人的刑事责任,还判令被告人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6460元。
“未检业务涉及四大检察业务,我们在依法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的同时,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探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赵习芳如是说。
案件虽然已经办结,但是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却引起了未检办案团队的深入思考。试想,孩子们20余万条个人信息被别人轻易掌握、进行售卖,那孩子和家长岂不是变成了“透明人”,还有什么隐私可言,孩子的安全又何从保护?
2020年5月28日,泰兴市检察院联合市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法院、公安、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6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守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共同织密儿童信息安全“防护网”。这是2019年10月全国首部《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正式施行后,我省首个建立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经过回访调查,家长普遍反映培训机构的骚扰电话明显变少了,公安机关反应机制建立后,类似案件没再发生。
2020年5月29日,“六一”儿童节前夕,在省检察院联合教育厅召开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上,该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泰兴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中的每个人身上有都股钻劲,这股钻劲让她们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善于向前再走一步,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题,从而寻求解决的办法,构筑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