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镇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就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出动员令。
“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大局,检察机关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在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发出动员令。优质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沃土,而法治是最有力的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过去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成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5项机制,细化20项任务清单,编发护航民企工作专刊,出台《涉民营企业案件刑事合规办理工作指引》……
把严惩侵害民营经济行为抓手上
镇江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一起以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方式致第三方民营企业权益受损的虚假诉讼案件,推动执行回转4800余万元。图为办案检察官在银行调查取证。
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镇江某地村民吕某某以企业存在环保问题为由,先后十几次威胁、勒索当地多家民营企业,持续的恶意举报造成该区域部分企业被迫停工或准备搬离。检察机关通过严查细审,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该案提起公诉。2020年2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的宣判,让当地部分准备搬离或关门停业的小微企业主们消除了畏惧,放下了包袱,重新看到了希望。
一个鲜活的司法案例,就是一次营商环境优化的生动实践。2020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起诉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8人,起诉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118人,为企业挽损2074万余元,依法对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民营企业的1名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民商领域的虚假诉讼也让一些民营企业深受其害,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案件11件。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一起以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方式致第三方民营企业权益受损的虚假诉讼案件,推动执行回转4800余万元,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典型案例;丹徒区检察院提请镇江市检察院对两起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案提出抗诉,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325万元;扬中市检察院根据民营企业申诉,派员赴河北省千里取证,并将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形成保护合力……
把涉案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始终放心上
“办理涉企案件时要充分释放司法善意,多为企业家着想,多为企业生存发展考虑,决不能把案子办了,却让企业倒了。”张新祥总是这样对办案人员强调。
检察机关向企业现场赠送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提高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某制造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张,税价合计308万余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44万余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经实地走访,了解到该企业系科技创新企业,如果简单的“一诉了之”,后续经营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结合该案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补缴全部税款、自愿认罪认罚,且是初犯、无前科劣迹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法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邀请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及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参与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现场开展释法说理,发放预防税收犯罪白皮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同时,根据企业过错程度依法建议税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让法律的实施既彰显权威和力度,又不失阳光与温情。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秉持谦抑审慎等检察新理念,坚持少捕少押慎诉,对民企涉罪案件不批准逮捕23人,对19家微罪企业和41名企业主作出不起诉处理,7名无羁押必要的涉罪当事人回归企业经营管理。同时,扎实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释法说理、法治宣传,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让司法保障服务质量提升永远在前进
从2020年6月起,在丹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场准入科服务窗口,每名新设企业主办理业务时都能看到一本《恶意逃废债犯罪风险防范手册》。这是丹阳市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办理金融犯罪案件中发现的部分企业经营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而特意编写的小册子,旨在帮助新设企业主第一时间掌握守法经营的法律知识,扣好守法经营的第一粒纽扣……类似举措,不胜枚举。
检察官给新设企业主现场发放《恶意逃废债犯罪风险防范手册》。
从召开开放式检委会邀请代表委员审议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到发布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白皮书;从为企业开展远程法治“云讲座”助力复工复产,到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企业诉求;从针对个案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到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再到深挖案件背后的风险隐患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
镇江检察正持续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给予批示肯定,一份专题报告被省检察院作为《领导参阅件》转发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