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王彤 记者 丁小玲)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8月27日,南京江北新区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十项举措”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做好重点行业帮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文体娱乐、旅游、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给予重点帮扶。
减免经营主体租金。对承租新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有效合同期内,减半收取7月份和8月份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餐饮(堂食)、住宿、诊所、健身场馆、实体书店,对承租面积500平米(含)以上、150平米(含)-500平米、150平米以下的,分别给予实际经营者最高不超过4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房租补贴。
落实特殊群体关怀。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工作造成生活困难的持证残疾人,由所在街道给予20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鼓励企业用工稳岗。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100—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在8-10月期间取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额度,按年化利率1%给予4个月贷款贴息。发挥融资风险政府补偿资金作用,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优先纳入“新创融•江北新区园区保”项目。推出“新创融•绿票惠”项目,解决供应链企业融资需求,提高票据贴现效率,节约企业贴现成本。
畅通融资担保渠道。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的融资需求,采取简化业务流程,协调合作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缓解小微企业短期资金压力。针对与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相关的服务业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安排专项担保额度,担保费降低20%以上。
落实税收纾困政策。全面落实市级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三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相关延期缴纳税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纳税人,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促进消费市场发展。开展促进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乡村旅游等消费专项行动,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型商超、专业汽车4S店等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针对纳统“大个体”、“非本产活”单位转法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月度新增纳统的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优化信用司法服务。开展受疫情影响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因参与防疫而导致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新区协助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开通法律咨询热线,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免费提供咨询、指引、代理、调解服务。
据了解,本措施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于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南京自贸片区)。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