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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五式培训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2021-06-22 22:03: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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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丁小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打造专业化、常态化、体系化的调解员培训机制,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集中式培训。搭建专业平台,挂牌成立新区法院调解员实训基地,出台《关于建立调解员实战训练机制八项举措》,长期承接辖区内专职调解员、本院选聘特邀调解员及新区综治局聘任的初任人民调解员来院学习,每期培训1个月,每周脱产实训不少于3天。

灵活式教学。组织系统授课,在摸底测试的基础上,针对基层调解常见问题制定授课计划,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学习、调解技能培养、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教学形式,采取组织旁听庭审、业务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基层调解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

跟班式体验。采取面对面、一对一、手把手方式,划分若干办案小组,安排基层调解人员跟学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驻院人民调解员,从着手调解到诉调对接全流程参与,做到零距离学习、全方位掌握。加强业务交流,建立学习交流微信群,实时互动,随时答疑,共同探讨。

实战式演练。注重实战促实效,要求参训人员协助驻院人民调解员完成10件以上案件调解工作,由跟班对象对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确保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注重人员激励,对参训人员调解技能掌握、调解文书制作、调解案例编报等方面进行评分,评选优秀学员、优秀调解案例,并择优选聘为新区法院特邀调解员。

网格式沉浸。建立业务指导延伸机制,网格法官在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及带案下基层调解过程中,邀请基层调解员共同参与,进一步提高基层解纷能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诉源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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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丁小玲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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