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发布
3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在苏州市水务局获悉,由苏州水文分局参与编制的《河湖健康评价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已于2021年2月8日正式实施。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个市级河湖健康评价地方标准。
《河湖健康评价规范》由苏州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由苏州市水务局、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苏州分局、南京工业大学牵头制定。该标准结合《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提出基于P(压力)-S(状态)-R(响应)的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健康、服务功能、干扰程度、管理水平四项指标类别,其中河流21个指标,湖泊22个指标。
该标准的出台对促进苏州地区河湖生态治理有重要意义,填补了当前国家性规范、省级标准和地方河湖特征不适应的空白,实现了和地方河湖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做到了有“标”可依。以河湖的底栖动物监测为例,水利部的《河湖健康指南》中要求一年不小于2次,而苏州市的《河湖健康评价规范》则明确,该项调查应涵盖河湖丰、平、枯三期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不同情况。
“在市级层面上,在此领域出台地方标准尚属全国首次。”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苏州分局水资源科科长徐勇介绍,对比现有国家性规范和省级标准,该标准对相同指标和内容的评分方法不同,评分要求更为严格,并根据本地区河湖特征和管理需要,拓展了评估内容。柴军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