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李冲)出生缺陷不仅影响儿童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同时也给家庭社会带来巨大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影响整体人口质量。《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1月2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这两部规章的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共4章28条。规定出生缺陷防治实行三级预防:一级预防是在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二级预防是在孕期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三级预防是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进行筛查,对出生缺陷儿进行治疗和康复。
《实施办法》主要特点有:突出全社会参与,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突出信息共享,规定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机构等应当将相关信息互联共享;突出家庭支持的重要性,明确要求残疾人家庭做好支持服务;突出社区康复;突出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残疾人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突出特惠政策,给予一定医疗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