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8日讯 女职工产后离职,与单位就生育津贴的给付发生争议;休产假期间,要求公司按照其生育前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补发生育津贴被拒;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企业取消了当年的妇科体检……随着经济领域不确定因素增多,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复杂、多发频发,侵害女职工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事件时有发生,女职工该如何维权?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发布10个全省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优秀案例。
10月份,省总工会在全省启动女职工权益维护优秀案例的申报评选活动,将2018年以来各地通过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及协作律师事务所、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等方面维护女职工权益的优秀案例纳入申报范围,在各设区市总工会评选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经过初选、网络投票、评委评审等环节,最终评选产生10个优秀案例。
这10个优秀案例分别是:“女职工产后离职 生育津贴应给付到位”、“哺乳期女职工违法解除合同获赔偿”、“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违规”、“合同到期未续签 女职工因怀孕被停工”、“内退女职工集体权益受侵害 工会协调巧化解”、“违法停缴社保 女职工待遇也应保障”、“女职工遭遇性骚扰 工会约谈促解决”、“十余份调查令助力保障女职工财产权益”、“快到退休年龄 女职工遭遇规章制度‘潜规则’”、“42名女职工经济补偿被拖欠 法律援助来护航”。
据介绍,这些优秀案例涉及女职工孕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生育待遇落实、经济补偿、工作场所性骚扰等方面内容,突出反映了当前女职工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常见情形,较具典型性,且处置有效、得当,对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协调化解女职工劳动争议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启发和示范引导作用。(陆夏彩君 郭蓓)